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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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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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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302,894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0年10月制定并实施《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或《期权激励方案》),合计向117名激励对象授予4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70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6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2020年10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0年10月1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0年10月26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部分员工股票期权的议案》,因7名员工个人情况,经该等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授予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该等员工的合计22.63万份股票期权。

  2022年9月26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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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有94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本次行权人数共计93人。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10日。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302,894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董事、总经理牟峰参与行权的83,400股,董事、总裁余德健参与行权的83,400股,董事徐讯参与行权的41,700股,董事朱岩梅参与行权的41,700股,首席运营官、核心技术人员蒋慧参与行权的27,800股,首席财务官刘波参与行权的27,800股,执行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刘健参与行权的27,800股,高级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倪鸣参与行权的27,800股,首席信息官单日强参与行权的27,800股,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韦炜参与行权的27,800股,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转让时须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其他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得的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前述禁售期限届满后,激励对象应比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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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行权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2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4月26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截至2023年4月26日,公司本次实施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4名,其中5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部分行权数量7.0637万份股票期权、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全部行权数量0.8333万份股票期权,对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本次实际行权数量为130.2894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70元,共收到股权激励款项38,695,951.8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02,89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7,393,057.80元。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02,894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4,334,730股变更为415,637,624股。本次行权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行权前,公司2023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36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415,637,624股为基数计算,公司每股收益相应摊薄,不会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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