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5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1.7835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40万股(调整后),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 14,000万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124.46万股(调整后),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的0.889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88.90%;预留授予(调整后)为15.54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的0.111%,预留部分(调整后)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的11.10%。

  (3)授予价格(调整后):21.7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1.7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48人,预留授予1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根据激励对象司龄及岗位职级不同,将激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同时满足一定岗位职级并在公司连续任职3年以上的员工,合计35人;第二类激励对象为在公司连续任职5年以上但不满足一定岗位职级的员工,合计8人;第三类激励对象为满足一定岗位职级但在公司任职3年以下员工,合计5人。公司对三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不同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连续任职期限要求。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根据激励对象类别划分为两种,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第三类激励对象的考核年度为2020年-2023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所示:

  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类、第二类激励对象: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第三类激励对象:

  ■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调整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2019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鉴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5)2019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6)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7)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8)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10)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11)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12)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注释1:(调整后)的含义:公告日为止,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已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已进行了调整,因此本公告中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调整后),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后剩余有效数量(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均为到本公告日为止经调整后的结果。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

  注释2:归属价格(调整后2)的含义: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4,000,000元,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容,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4.29元/股调整为33.55元/股。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对48名激励对象归属297,785股。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

  注释3:归属价格(调整后3)的含义: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2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9,000,000.00元,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容,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33.55元/股调整为32.26元/股。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对13名激励对象归属37,560股。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对48名激励对象归属 331,590股。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对13名激励对象归属42,084股。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83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全体董事无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2月26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合计47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1.783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83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835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2月26日。

  (二)归属数量:31.7835万股。

  (三)归属人数:47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1.72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4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鉴于无董事、高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首次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3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或“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2)2019年12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金鉴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3)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5)2019年12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4)。

  (6)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202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7)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8)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10)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11)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和《关于作废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12)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4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68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共计4.8685万股,其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6585万股;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21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激励计划、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83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全体董事无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4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共计4.8685万股,其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6585万股股;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21万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5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783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41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6名激励对象2022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共计4.8685万股,其中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6585万股;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0.21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