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事项。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15号一致药业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林敏董事长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7人、代表股份259,306,088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0.5676%。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
249,127,251 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6.7470%;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2人、代表股份10,178,837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5456%。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股份 252,501,8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9783%。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804,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89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的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分别通过了提案1、2、3、4、6、7;
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会议以普通决议通过了提案5、8、9、10。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4、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额度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通过委托贷款进行资金调拨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公司与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10、 《关于公司与国药融汇(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提案审议完毕后,参会股东还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旭光、潘倩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