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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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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9月22日、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车时代半导体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111,869万元,其中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株洲)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车时代半导体”),投资金额约人民币529,286万元。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中低压功率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中车时代半导体参与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成功竞得编号为“〔2023〕网挂第013号”和“〔2023〕网挂第0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人: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

  出让宗地编号:分别是〔2023〕网挂第013号和〔2023〕网挂第014号

  出让宗地面积:分别是50,388.62平方米和109,797.06平方米

  出让宗地位置:分别是石峰区中车大道以西、联城路以东、重桥西路以南、天力锻业以北和石峰区中车大道以西、联城路以东、韶峰路以南、重桥西路以北

  出让宗地用途:工业

  出让年限:50年

  出让价款:分别是人民币1,694万元和3,690万元

  四、签署《出让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有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均为中车时代半导体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还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项目建设还需取得政府部门的规划、环保、安全、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10,799万元。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新能源乘用车电驱系统及关键部件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 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参与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成功竞得编号为“[2023]网挂第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让人: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让宗地编号:[2023]网挂第010号

  出让宗地面积:163,645.44平方米

  出让宗地位置:石峰区清湖路以西、塘屋路以东、铜霞路以北、株冶路以南

  出让年限:50年

  出让价款:人民币9,533万元

  四、签署《出让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有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还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项目建设还需取得政府部门的规划、环保、安全、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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