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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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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38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5月5日通过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永学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柳人铭女士、刘志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39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柳人铭女士、刘志国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柳人铭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大学学历,曾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市场开发中心总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柳人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志国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本科学历,历任G218线高速公路岔-种项目党支部书记项目经理,新疆天山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委员董事总经理兼G3018线精-阿高速公路工程总包部总经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新疆交建物流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兼G3018线精阿项目总包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3-040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出具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特变电工于2019年12月9日至2023年5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252,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前,特变电工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6%,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97,747,246,占公司总股本的15.16%,累计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达5%,现将具体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注:以上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特变电工每次减持前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2、特变电工本次权益变动目前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目前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变电工需要履行信息披露报告义务,详见公司 2023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特变电工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特变电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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