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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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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5月5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5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六、调整相关参数

  转股价格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17元/股调整为8.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7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60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8.17元/股;

  2.本次调整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8.00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5月17日。

  一、关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公开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北港转债,债券代码:127039),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3元(含税),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7日,根据“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8.17元/股,调整后“北港转债”转股价格为8.0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0=8.17元/股;

  D=0.173元/股;

  P1=P0-D=8.17-0.173=8.0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17日生效。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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