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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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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3年5月11日起腾安基金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代理销售基金信息

  ■

  自2023年5月1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时,申购费率、赎回费率(不含计入基金财产部分)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腾安基金页面公示为准,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0.01元起,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0.01份,具体以腾安基金页面公示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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