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程序遵循基金的法律文件和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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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dc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关于大成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9月26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程序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23年6月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3年6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