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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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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23-02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份至控股股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若本次无偿划转完成,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铁工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六章 免除发出要约”的情形,中国中铁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一、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收到股东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局建设”)通知,二局建设拟通过无偿划转的方式将持有的公司634,973,795股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8%)转让至中国中铁。2023年4月3日,二局建设与中国中铁签署《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中国中铁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就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发布了《关于股东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拟无偿划转股份至控股股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于2023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股东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份至控股股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及《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收购人在收购报告书公告后30日内仍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的,应当立即作出公告,说明理由;在未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期间,应当每隔30日公告相关股份过户办理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划转双方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申请办理合规性确认相关程序,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无偿划转过户相关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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