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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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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3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23-041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1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7,651,413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10名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7,651,413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1年12月9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决定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7、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第一期因公司层面以及部分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未解锁股票3,916,587股,同时对17位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需回购限制性股票4,456,587股。

  8、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10名激励对象所持共7,651,413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之日起12 个月内,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40%。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之日为2023年4月2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4月28日届满。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说明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部分符合公司《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修订稿)》规定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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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第一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及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1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10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51,413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844,262,959股的0.91%。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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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需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董事漆勇先生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所持股份将按照高管持股的有关规定继续锁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

  注:具体变动情况以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完成后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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