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509-1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冻结和轮候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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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Energas Ltd.累计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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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公司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3%,其股份冻结和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造成影响。
2、派思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Energas Ltd.合计持有公司股票8.69%,二者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其股份轮候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股份的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