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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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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长信先锐混合A 519937,长信先锐混合C 008918)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管理费率由0.7%年费率调整为0.5%年费率,拟将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由0.6%下调至0.5%。

  二、《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2023年5月11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的“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设新的基金份额类别;(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的此次修改为降低管理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九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书

  提示性公告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于2023年5月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9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增设C、D类基金份额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2023年5月11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有A类、B类基金份额保留,同时增设C、D类基金份额,A类、B类与增设的C、D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本公司。为此,本公司将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的份额分类情况

  (一)对本基金份额实施分类的原则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按照0.1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A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称为B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该类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机制,称为C类基金份额;按照0.3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该类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自动升降级机制,称为D类基金份额。

  A类、B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保持不变,A类份额代码仍为005134,B类份额代码仍为005135。另增设的C类与D类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8346与018349,初始份额净值为1.00元。

  (二)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本基金进行份额新增后,原有A类、B类基金份额将自动保留,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继续持有、赎回或转换无任何改变,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三)本基金增加C类、D类基金份额后的费率情况

  1、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为确保基金平稳运行,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本基金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5%,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35%。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基金在进行份额分类并增加C、D类份额之日起,A类、B类份额和C、D类份额并存。

  3、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更新本基金收费方式,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自本公告载明的日期起实施。

  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9日

  

  《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长信长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3年5月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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