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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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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8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城发环境,证券代码:000885)于2023年05月04日、05日、0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8.9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询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09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9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及

  2023年第一次投资者现场交流会的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04月22日、2023年04月29日发布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将于2023年05月16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2022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09:30-12:00、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15:00-18:00在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33号郑州美盛喜来登大酒店三层(中原厅)举办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及2023年第一次投资者现场交流会,将针对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会议内容

  1.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09:30-12:002022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

  2.2023年05月19日(星期五)15:00-18:00  2023年第一次投资者现场交流会

  二、会议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33号郑州美盛喜来登大酒店三层(中原厅)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18:00

  报名邮箱:cfhj000885@163.com

  联系人:李飞飞

  咨询电话:037169158399

  请拟参会人员务必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及报名回执(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一并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四、公司拟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白洋先生、总经理黄新民先生、财务总监苏长久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飞飞先生及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会人员除公司统一安排的2023年05月19日的自助餐外,其他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见附件2)参加会议。

  (四)参会相关文件在会议签到处由公司人员统一收集、查验并存档。

  (五)公司将于现场业绩说明会及交流会召开后,通过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告的形式,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5月09日

  附件1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及

  2023年第一次投资者现场交流会回执函

  ■

  

  附件2

  承 诺 书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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