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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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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23-02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举行。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6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一六六”战略路径〉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一六六”战略路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马王军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名马王军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王军先生,男,1964年12月出生,现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高级会计师,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2010年5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会计师,2012年10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3年12月起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2018年8月起任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22年9月起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马王军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王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马王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23-02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56.35%股份的股东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的具体议案为:《关于提名马王军先生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3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裙楼二层多功能会议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4、5、6、9、10、11、1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2、7、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议案15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5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1、12、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电子邮件(ir@cscec.com)、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传真号码010-86498173,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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