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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41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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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陈婷婷、李珊珊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公司董事会秘书于浩坤、副总经理姚明舒、财务总监栾尚运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金晶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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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金晶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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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金晶科技2022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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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金晶科技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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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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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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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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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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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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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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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东慧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婷婷 李珊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