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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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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栋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长赵文阁先生、董事李承群先生、张浪先生、独立董事马述忠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许杭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龚骋昊先生、杨旸先生、黄晓英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其他高管全部出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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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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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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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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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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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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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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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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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义乌全球数字自贸中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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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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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北杨、毛圣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