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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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部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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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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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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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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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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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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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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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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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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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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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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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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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 本次会议议案5、7、8、9、10、1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 本次会议议案7、10、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周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