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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沪市主板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3-049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沪市主板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主题:沪市主板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5日(星期五)至0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521@huahaiphar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2日下午15:00-16:00参加沪市主板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活动日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兼总裁:陈保华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祝永华

  公司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张美

  公司独立董事:辛金国

  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将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沪市主板生物医药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页面(http://roadshow.sseinfo.com/roadshowDisplay.do?tag=biomed),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5日(星期五)至05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向公司提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521@huahaiphar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生物医药行业专场页面二维码如下: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金敏、汪慧婷

  咨询电话:0576-85991096;0576-85015699

  电子邮箱:600521@huahaipharm.com

  传真:0576-8501601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23-050号

  债券简称:华海转债  债券代码:110076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5月 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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