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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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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A座7层705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向锦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40人,代表股份764,123,3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0人,代表股份263,449,1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77%。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7,572,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1.2581%;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5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56,797,1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258%。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37,3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93%;反对股数47,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47%;弃权股数987,2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6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762,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9%;反对股数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股数987,2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7%。

  2、审议通过了《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37,3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93%;反对股数47,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47%;弃权股数987,2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61%。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762,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9%;反对股数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股数987,2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7%。

  3、审议通过了《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37,3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93%;反对股数41,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40%;弃权股数994,1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6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762,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9%;反对股数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股数994,1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6%。

  4、审议通过了《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86,9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1%;反对股数41,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40%;弃权股数944,5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1,6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反对股数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股数944,5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7%。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86,9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1%;反对股数41,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40%;弃权股数944,5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1,6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反对股数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股数944,5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7%。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37,3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93%;反对股数12,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1,022,6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9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762,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9%;反对股数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股数1,022,6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998,878,35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2076%;反对股数21,121,66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0555%;弃权股数7,572,4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736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28,103,06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79%;反对股数21,121,66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98%;弃权股数7,572,4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23%。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19,099,70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1755%;反对股数7,499,864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7299%;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4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48,324,41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53%;反对股数7,499,86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20%;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87,0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1%;反对股数12,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4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1,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反对股数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87,0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1%;反对股数12,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12%;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4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1,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反对股数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01,207,19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7.4342%;反对股数25,427,77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4745%;弃权股数937,5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1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30,431,90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106%;反对股数25,427,779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67%;弃权股数937,5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87,0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1%;反对股数47,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47%;弃权股数937,5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1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1,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反对股数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股数937,5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87,0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1%;反对股数47,9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47%;弃权股数937,5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12%。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1,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8%;反对股数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股数937,5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92,0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6%;反对股数36,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35%;弃权股数944,4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19%。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6,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2%;反对股数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股数944,4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92,0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6%;反对股数7,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4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6,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2%;反对股数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42,3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998%;反对股数7,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股数1,022,6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95%。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767,0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3%;反对股数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股数1,022,6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6%。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1,026,592,07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046%;反对股数7,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7%;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47%。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355,816,7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52%;反对股数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弃权股数972,912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27%。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涛律师、王聿西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1月22日对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30.7517万股回购注销,其中,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为2.4861万股;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为128.2656万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上述共计130.7517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公司股本总额由原2,519,627,295股减少至2,518,319,778股,经审议,同意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519,627,295元减少至人民币2,518,319,778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力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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