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电力”)、深圳市沃尔热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热缩”)及深圳市沃尔新能源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新能源”)获得政府补助金额共计人民币7,117,67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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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沃尔电力、沃尔热缩及沃尔新能源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7,117,675元,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将会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共计人民币7,117,675元。上述财务处理最终结果以审计数据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