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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32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华数据”)于2022年1月披露了公司与石军、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肖贵阳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司于2023年4月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2)京02民初10号,上述内容可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近日公司就本次判决结果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上诉的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上诉人(一审原告):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石军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肖贵阳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云聚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达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上述请求

  撤销一审判决书中的第一项、第二项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七项诉讼请求或者发回重审。

  (三)上诉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对上诉人提出的调查申请未予准许,致事实认定不清,判决内容违反合同约定及公平原则,适用法律错误。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说明

  除上述案件相关诉讼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就本次判决提起上诉,本次诉讼二审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上诉状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3-031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补充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2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对该事项的业务概述作出补充说明,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并基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使公司更专注于生产经营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以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负债规模相适应,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具有合理性。

  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

  2、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4、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三、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因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套期保值交割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2、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八、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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