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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独立董事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相应的追溯调整的处理,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内容的审议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5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6、7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公告。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9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晓峰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3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3年4月30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3亿元,其中黄金租赁将不超过1,000千克,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各种融资形式在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额度。在上述13亿元融资额度内,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元,在总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期限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跨年度持续有效。同时,同意授权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签署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进行担保所需的董事会文件。此授权期限与本次融资及担保额度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有效期限相同。上述为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授信担保,可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配,公司将按季向董事会汇报实际授信融资及担保金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刘芳彬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鑫资产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刘芳彬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9,402,344.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72,643,182.35元,不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 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提取当期盈余公积;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427,568,922.5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427,568,922.58元,实收股本为959,925,87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2022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王咏梅、石军、毛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3年4月30日下午13: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彬郦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关联监事王彬郦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海鑫资产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关联监事王彬郦已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9,402,344.1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272,643,182.35元,不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 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提取当期盈余公积;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427,568,922.5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427,568,922.58元,实收股本为959,925,87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刊登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53,601,221.93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63,449,194.64元,相应减少2022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63,449,194.64元(包含2022年前三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80,800,246.06 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账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

  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拟计提坏账准备 193,645.49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

  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 10,271.63万元。

  (三)存货减值准备,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7,676.97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公司分别以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整体作为单个资产组,与收购日形成商誉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其构成未发生变化。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与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孰高确认。

  年末包含的四家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年末本集团基于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夫珠宝有限公司资产组账面金额低于评估报告商誉的资产组价值。

  本年度,本集团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假设如下:

  ■

  2022年公司拟对该商誉计提12,365.42万元商誉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拟对该固定资产计提391.33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拟对该无形资产计提1,009.29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预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资产减值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企业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起始日:2023年5月5日

  ●实施后的股票简称:*ST金一;股票代码:002721;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停牌1天,2023年5月5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由“金一文化”变更为“*ST金一”

  3、股票代码:002721

  4、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年5月5日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之“(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规定的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同时,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5条第一款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前将被冠以“*ST”字样,即“*ST金一”。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停牌1天,2023年5月5日复牌并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1、剥离低效资产,改善负债结构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为了化解公司的经营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保留部分优质业务以夯实优质品牌资产,同时剥离其他低效、无效资产。在零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关闭亏损门店,用闭店置换租金开支及商品回炉置换资源,投入到盈利门店;公司也将持续开拓轻奢珠宝领域,打造轻奢珠宝品牌,稳定现有规模基础上优化经营模式。重整过程中,公司将通过资产处置解决存货负担,补充运营资金,以化解资金周转困境。

  2、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将围绕“开源节流提效益、降本增效促发展”的管理方针,以解决重点难题为工作导向,加大成本管控,特别加强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通过严格划分财务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把好审批流程,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恢复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消除退市风险、恢复企业正常经营能力及融资能力。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梳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并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手段,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作单位、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4、发挥国有企业优势,适时注入优质资产

  借助海淀区的资源优势,公司将力争能够结合海淀区的整体战略部署,以区域有较大发展潜力、有较高技术壁垒的企业的资产证券化需求,积极论证适合企业的资产和产业置入公司方案,结合公司重整后的资产需求,实现优良资产的适时注入,促进国有资产与资本的有效融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若公司2023年度出现上述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01破申66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10-68567301

  2、传真号码:010-68567570

  3、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60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以下简称“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修订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3、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根据相关法规制度,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具体融资事务操作由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项下的额度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13亿元,其中黄金租赁将不超过1,000千克,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各种融资形式在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额度。在上述13亿元融资额度内,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元,在总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期限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跨年度持续有效。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具体分配如下表:

  ■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实际融资及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签订融资及担保协议等相关融资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及担保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同时,为提高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开展,拟授权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签署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进行担保所需的董事会文件。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授信融资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如需要出具董事会决议的文件,由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共同签署即可生效,无需由公司2/3以上董事签署,此授权期限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相同。上述授信担保,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配,公司将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实际授信融资及担保金额。

  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上述各级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1、 

  ■

  注:不局限于上述公司,包含当年度新设、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三、 融资及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及其担保事务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商业保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和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金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够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52%,均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7,427,568,922.58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7,427,568,922.58元,实收股本为959,925,87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2022年公司经营亏损所致。具体如下:

  1、2022年度,受整体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银邮渠道因部分银行营销活动无法正常开展进而影响销售;公司零售业务部分区域门店客流锐减、店面长时间关闭,另一方面公司关停了部分亏损门店,销售规模有所下降;公司经销渠道下游需求减少,导致销售减少;报告期公司战略收缩,继续减少开展资金效率相对较低的业务。

  2、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客户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另一方面因部分客户的经营因素影响,回款速度放缓,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

  3、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部分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资产进行冲回。

  4、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2022年度存货进行全面评估,识别存货存在减值迹象,依据减值测试结果当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17,677万元。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在党建引领的前提下,根据自身优势和市场环境,优化战略布局、解决债务危机、择机注入优质资产、恢复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确保公司经营发展持续稳定。具体措施如下:

  1、剥离低效资产,改善负债结构

  公司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为了化解公司的经营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拟保留部分优质业务以夯实优质品牌资产,同时剥离其他低效、无效资产。在零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关闭亏损门店,用闭店置换租金开支及商品回炉置换资源,投入到盈利门店;公司也将持续开拓轻奢珠宝领域,打造轻奢珠宝品牌,稳定现有规模基础上优化经营模式。重整过程中,公司将通过资产处置解决存货负担,补充运营资金,以化解资金周转困境。

  2、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将围绕“开源节流提效益、降本增效促发展”的管理方针,以解决重点难题为工作导向,加大成本管控,特别加强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通过严格划分财务审批权限,加强内部控制,把好审批流程,有效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恢复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消除退市风险、恢复企业正常经营能力及融资能力。

  3、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管理体系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梳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并通过自查自纠、审计监督等多种手段,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保障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作单位、员工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4、发挥国有企业优势,适时注入优质资产

  借助海淀区的资源优势,公司将力争能够结合海淀区的整体战略部署,以区域有较大发展潜力、有较高技术壁垒的企业的资产证券化需求,积极论证适合企业的资产和产业置入公司方案,结合公司重整后的资产需求,实现优良资产的适时注入,促进国有资产与资本的有效融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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