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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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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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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近日,公司(卖方)与中建凯德(买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890.00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时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本项目的中标并签署合同,表明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业务推广取得进一步成效,有助于公司产品扩大应用领域;标志着新能源行业将继光电显示、集成电路等行业后,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增长极。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今后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卖方”)于2023年4月10日收到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中建凯德”、“买方”)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中标“蒙苏经济开发区隆基新能源科技产业园项目电池项目A201、A202车间及辅房工艺废气综合处理系统专业设备包”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2,890.00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近日,公司(卖方)就上述项目与中建凯德(买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890.00万元(含税)。

  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双方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内容,就上述项目公司向买方提供5套废气综合处理系统(含深化设计、供货以及调试等相关的技术服务)。

  (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739617429

  (4)法定代表人:邹克

  (5)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18幢1单元19层14号

  (6)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规划设计管理;专用设备修理;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标准化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四川国农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00%股权。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甲方(买方):中建凯德电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5套废气综合处理系统(含深化设计、供货以及调试等相关的技术服务)

  3、合同总价:12,890.00万元人民币(含税)

  4、设备交货期: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相关设备事宜,经甲方同意分批交货的,具体每一批货物的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数量、规格型号、收货人均以甲方出具的订单通知为准。采购订单自甲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后生效;

  5、合同付款方式:

  (1)根据合同执行进度,甲方分阶段支付给乙方合同款项: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到货款(合同总价的30%)-验收款(合同总价的30%)-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10%)。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6个月银行承兑。

  (3)税率根据国家的实时政策据实调整。

  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7、争议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可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8、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时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并签署合同,表明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业务推广取得进一步成效,有助于公司产品扩大应用领域;标志着新能源行业将继光电显示、集成电路等行业后,成为公司业务发展的增长极。

  本项目中标金额为12,890.00万元(含税),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70%,如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今后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合同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上述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合同已对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2、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设备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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