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9月公司完成收购北京王府井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以上事项均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报告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期比较数据。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六)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以来,随着相关促进消费政策的落地,零售市场呈现逐步复苏态势,但各地区恢复速度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及旗下各业态、门店紧抓消费市场回暖机遇,开展包括“2023启新季·城市美好空间站”、多城市主题时尚发布活动、“2023万物生&魅力非遗时尚艺术创想节”、“万物春生美好启程”、“了不起的她们”等多项特色主题营销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呈现出区域深耕、协同促进、质量提升的良好局面。有税业务方面,奥莱业态受新生活方式消费的带动,呈现出较为明显的恢复态势。购物中心市场规模拓展迅速,持续展现强韧性。百货转型门店持续扩销增效,销售规模企稳回升。同时,公司持续推动旗下门店通过直播、微商城、微信群、企业微信、小红书推广等多种销售方式,拉动线上销售同比增长超60%。免税业务方面,1月18日万宁王府井国际免税港试营业以来,秉承着“王府井免税,不止免税”的经营理念,到店客流同比大幅增长,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
2. 报告期内诉讼情况
2023年1月下旬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邮寄方式向公司送达了《民事起诉状》,案件原告为佛山市澜石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澜石”),被告为广东雄盛宏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盛宏景”)、本公司及佛山市雄盛王府商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雄盛”),案由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佛山澜石共计提出7项诉讼请求。2023年3月27日,佛山中院又送达原告的《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及变更后佛山澜石诉讼请求共计9项,包括要求三被告将应分得的商业物业过户至原告名下;判令佛山雄盛将应分得的住宅、写字楼、车位办理首次登记,并过户至原告名下;判令三被告将相关物业资料提供给原告;判令前述物业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纳税人依法各付各税;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赔偿延期交付物业期间的损失(按同期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算)170,895,625.88元;雄盛宏景和本公司依约支付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的商业物业及配套车位的租金75,721,500元;赔偿相关利息损失5,863,046.29元;返还佛禅(挂)2011-15地块地价款与土地出让金两笔款项在收支上产生的差额69,949,72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及鉴定费。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组织诉讼各方当事人于3月上旬完成庭前证据交换,并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第一次庭审结束前,雄盛宏景及本公司当庭对原告提出反诉。经法院审查,已受理雄盛宏景及本公司的反诉。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2022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4月20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件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前述诉讼事项无新进展。根据目前案件进展情况,公司预计前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相关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执行事项对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科目产生影响,对公司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白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珺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司负责人:白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白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建国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珺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59股票名称:王府井编号:临2023-016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要求,现将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化情况
■
注:报告期内,公司旗下位于海南省万宁市礼纪镇莲兴大道1号的离岛免税项目王府井国际免税港一期对外营业。
二、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增物业情况
三、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
注:以上数据不含跨业态内部抵消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注:
1.华南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主要受海南地区新增门店影响所致。
2.以上数据不含跨区域内部抵消。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59证券简称:王府井公告编号:临2023-017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53 号王府井大厦11 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第6项、第7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会议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以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股东账户卡。
(三)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30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登记地点
北京市王府井大街253号王府井大厦11层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健、连慧青、金静
联系电话:(010)65125960
传 真:(010)65133133
(二)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