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7 证券简称:*ST御银 公告编号:2023-03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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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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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情况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64.00%,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国债和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275.92%,主要原因是公司购买国债和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34.83%,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货款所致;
(4)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35.65%,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维修费等费用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28.92%,主要原因是公司园区公寓增加装修工程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74.70%,主要原因是公司园区工程款结转所致;
(7)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54.31%,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应付款项减少所致;
(8)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119.69%,主要原因是预收合同款项增加所致;
(9)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36.51%,主要原因是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所致。
2、损益情况
(1)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0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暂停研发费用支出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973.22%,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7.90%,主要原因是证券和理财产品投资获利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33.13%,主要原因是公司持有的证券和理财产品期末价值变动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09.41%,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21.92%,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车辆所致;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94.02%,主要原因是公司减少废旧物品的处置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533.11%,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所致;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34.82%,主要原因是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51.70%,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收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下降94.89%,主要原因是税费返还金额减少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45.66%,主要原因是备用金收回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299.81%,主要原因是接受劳务支出增加所致;
(5)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08.77%,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所致;
(6)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99.70%,主要原因是公司理财产品尚未变现所致;
(7)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072.04%,主要原因是公司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1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没发生银行借款所致;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5.29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没发生银行借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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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御新科技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丽来花园四区150号楼-1至3层的一套房产出售给自然人颜玮女士,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750万元。截止报告日,尚未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御新赢创科技有限公司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丽来花园四区149号楼-1至3层的一套房产出售给自然人张瑾女士,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2,730.00万元。截止报告日,尚未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1条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和第9.3.8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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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谭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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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谭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国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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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