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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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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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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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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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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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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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一)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1)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平安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1,以下简称“《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平安信托受领海航集团《重整计划》程序下的普通债权清偿资源后,公司与平安信托的应偿付金额确认为498,000,000.00元,并且,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履行完毕后,平安信托不得就主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4)、《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1)的公告》(临2023-005)。

  (二)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厦门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根据协议,厦门信托受领优先债权84,421,729.49元,普通债权377,857,071.38元,除优先债权对应的留债债权84,421,729.49元外,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金额为279,425,304.29元。厦门信托确认,前述279,425,304.29元即为保证合同项下除留债债权外,公司应向厦门信托履行的全部担保义务。履行完毕后,厦门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除留债债权外的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9)、《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2)的公告》(临2023-010)。

  (三)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厦门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根据协议,厦门信托受领优先债权179,556,500.00元,普通债权172,615,215.85元,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金额为93,281,926.55元,履行完毕后,厦门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9)、《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3)的公告》(临2023-011)。

  (四)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厦门信托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根据协议,厦门信托受领海航集团《重整计划》程序下的普通债权清偿资源后,公司与厦门信托的应偿付金额确认为240,733,767.17元,并且,公司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支付清偿款,履行完毕后,厦门信托不得就贷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的任何债权债务向海航科技提出任何主张或诉求。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09)、《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4)的公告》(临2023-012)。

  (五)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信”)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5)的议案》,为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经公司审慎决策,同意在法院的主持下与交银国信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5,以下简称“《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交银国信承诺将根据海航集团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重整计划选择受偿普通债权人民币1,995,014,185.84元,并受领该程序普通债权的偿债资源对应的信托份额,公司以所合法持有的50,365,920.83元信托份额抵偿给交银国信,并于202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形式分期向交银国信支付合计1,475,312,990.43元。双方确认,海航科技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向交银国信支付的现金及抵偿的信托份额与交银国信在海航集团重整程序中受领的全部偿债资源价值之和,依法不得超过交银国信所确认债权总额1,995,014,185.84元。交银国信收到每笔清偿款后向法院申请对应解封公司所持有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在足额收到1,475,312,990.43元清偿款后,视为公司已就主合同、保证合同及和解协议项下的全部债权债务履行了全部偿债义务,不得就上述债权再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1日披露的《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23-014)、《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和2023-5)的公告》(临2023-01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公司与平安信托、厦门信托、交银国信签署的和解协议对上述平安信托、厦门信托、交银国信诉讼案件按和解长期履行作结案处理,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13)、于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暨结案的提示性公告》(临2023-016)。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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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朱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晏勋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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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朱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晏勋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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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朱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晏勋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文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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