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3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征

  公司所处行业为工程机械行业,工程机械行业在制造业领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行业。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工程机械包括铲土运输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工业车辆、路面施工与养护机械等二十一大类。公司产品中汽车起重机、随车起重机、压路机等13类主机位居国内行业第一;起重机械、移动式起重机、水平定向钻全球第一,塔式起重机全球第二,道路机械、随车起重机全球第三,桩工机械、混凝土机械稳居全球第一阵营,装载机进位至国内行业第一,挖掘机进位至全球第四,高空作业平台、矿山露天挖运设备全球第五。

  工程机械应用领域广泛,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大型工程、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采掘等领域。工程机械行业总体需求量与固定资产投资额密切相关,受宏观经济周期性变化的影响,具备一定的周期性。但从国际市场来看,区域经济景气度存在区域差异性,工程机械呈现弱周期性,因此国际化是公司坚定不移的战略重点。

  工程机械是朝阳产业,一是国内工程机械产业拥有坚实的基础,是在充分竞争环境中打拼出来的极具生命力的中国产业;二是中国工程机械产业仍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国际市场、高端市场规模都相当可观。

  目前工程机械行业成熟度高、竞争较为激烈,行业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龙头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且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呈现出强者恒强的态势;二是龙头企业积极延伸产品种类,产品多元化,以适应大型工程对全系列产品的需求;三是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及电动化等引领行业趋势,成为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四是行业企业国际化步伐稳步推进,国际化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全球产业布局进一步完善;五是行业龙头利用完善的产业链布局、深厚的技术积淀和先进的制造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产品和经营模式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司是行业内领先的全系列工程装备解决方案服务提供商。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对常规产品根据年度预算目标制定年度产销计划,并结合市场销售情况调整确定月度采购和产销计划。对于部分大吨位的产品,按照销售订单的数量安排采购和生产。公司集中采购主要原材料和零部件,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并通过长期合作和规模采购保证一定的价格优势。产品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各产品市场特点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方式。

  (三)公司的经营成果

  2022年国内生产总值121.02万亿元,同比增长3.0%。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万亿,同比增长5.1%。报告期内,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处于周期调整期;受益于中国工程机械强大竞争力、全球能源投资和矿业投资逐步修复,推动行业国际化收入大幅提升。(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2年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工五周年,是公司深入贯彻“三高一可”高质量发展理念、实施“十四五”战略规划的关键之年,是公司完成整体上市后的首秀年,也是新一届董事会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贯彻“高质量、控风险、世界级、稳增长”发展方针、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国际化”转型升级、打造珠峰登顶力量基点的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严峻行业形势,公司上下直面挑战、抢抓机遇、奋勇拼搏、团结奋斗,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坚定不移推进机制体制深化改革,坚定不移推进打造世界一流企业,经营业绩继续“双优于”。2022年工作概括总结为“五个新突破”:

  第一,高质量双优于的业绩实现新突破。这一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内经济饱受“三重压力”,多重因素导致行业调整比预期更加严峻。面对复杂形势,公司上下抓早抓高抓细抓实,实现了高质量“双优于”的良好局面。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938.17亿元,其中国际化收入278.38亿元、同比增长50.5%,新兴产业收入167.2亿元、同比增长28.8%,新能源收入42.7亿元、同比增长134.8%, 22类主机占有率提升1.19个百分点,连续两年位居全球行业第三、连续33年稳居国内行业第一。起重机械、移动式起重机、水平定向钻继续保持全球第一,13类主机居国内行业第一,大型液压挖掘机入选制造业单项冠军,累计拥有7个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2022年公司归母净利润43.07亿元、净资产收益率8.13%,经营质量更加坚实。

  第二,产业布局的韧性优势实现新突破。面临行业周期性调整,公司产业布局的优势逐步彰显,穿越周期的韧性能力更强。一是五大支柱产业坚强有力,第一,土方机械持续提升市场地位。挖掘机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装载机凭借出口优势跃升至行业第一。第二,起重机械稳居全球第一。轮式起重机占有率提升1.64个百分点,履带式起重机占有率提升4.95个百分点,塔机、升降机占有率分别提升3.84、3.05个百分点,随车起重机占有率高位提升3.35个百分点。第三,基础工程机械不断夯实,五大产品线全面发力,占有率全面提升。第四,混凝土机械努力补短提能,立足“两车一站”全力寻求突破。泵车、搅拌车、搅拌站国内占有率分别提升6.24、2.13、1.94个百分点。第五,道路机械出口收入占比近50%,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占有率居行业第一,铣刨机占有率提升2.1个百分点。

  二是新兴产业快速增长,徐工矿机全力打造成套化、电动化、智能化、无人化产品优势,出口收入增长266.5%。徐工消防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营销售净利率超10%。徐工港机公司收入增长46.84%,出口收入占比32.76%。小型工程机械瞄准海外市场快速壮大,收入同比增长1.1倍,出口收入占比超30%。

  三是核心零部件苦练内功,有效支撑产业发展。液压、传动、铸造、四轮一带、电机等零部件企业在技术自主可控、保供降本上的作用持续显现。徐工液压徐工传动内部配套率持续提升,质量大幅提升;徐工精密外部收入增长108.26%;徐工履带底盘外部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收入增长44.9%。

  第三,落地国际化战略布局实现新突破。公司上下克服国际和国内各种不利影响,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决打好海外市场攻击战,出口国家及地区拓展到191个,出口占有率提升2.42个百分点,八个大区全面增长,亚太区、中亚区、非洲区、美洲区、欧洲区、西亚北非区、大洋洲区、南美八国分别增长60.2%、68.82%、35.97%、217.94%、195.11%、27.19%、19.10%、99.29%。重点产品大幅增长,挖掘机械、中大装载机、轮式起重机、矿山机械、路面机械收入分别增长48.56%、31.45%、74.05%、256.2%、24.87%。备件网络持续完善,南非等6个备件中心完成建设,尼日利亚等13个国家23个备件网点完成PMS系统库存联网。

  海外企业抓住时代机遇,凸显海外布局优势,收入实现高增长。巴西制造全年收入增长86.35%。德国施维英收入增长超30%。印度公司正式首年运营,当地化产能快速提升。持续加强海外金融体系支撑,当年完成泰国、美国融资租赁平台建设运营;规划布局南非、加拿大、沙特、越南等海外子公司建设;推进南北美一体化建设。顶层设计成立国际事业部,一体化推进国际化主战略。

  第四,自主创新的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创新变革组织体系,构建形成“1+6+N”的研发体系架构,重构徐工研究总院牵总、总部研发机构与各产业研发机构协同的两级研发体系架构。徐工研究院围绕研发平台及管理机制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研究院建设,入选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行业唯一;国重实验室独立运营,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名单;创新中心完成省级创新中心建设,全力争创国家级创新中心;欧研、美研中心有力支撑欧美高端市场突破。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荣获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

  全球最大全地面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后驱刚性矿车等重磅产品相继推出,主要产品质保期内故障反馈率持续下降、降低11.2%,首次无故障工作时间持续提升、增加40小时。全年新增授权专利1613件,其中发明专利484件;累计拥有有效授权专利9742件,其中发明专利2458件,国际专利183件;新立项国家行业标准12项,正在制修订国际标准3项、国家行业标准48项;累计发布国际标准5项,国家行业标准228项。徐工机械荣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家子公司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3家子公司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家子公司获国家安全科技进步奖,徐工持续蝉联全国技术中心评价行业首位。

  第五,先进体制机制的活力实现新突破。深化体制机制变革,徐工机械实现重组整体上市,制度和机制优势更加凸显。深化推进关键战略举措与重大项目管理落地,“战略规划+重大项目+年度预算”的铁三角模式更加铿锵有力。徐工机械荣获国家级“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1家子公司荣获国家管理创新一等奖、累计8项,徐工重型上榜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公司累计获评8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26家省级智能车间、7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2家五星级上云企业。公司制定实施国际化人才行动方案、技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行动方案,3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3人荣获“全国青年岗位能手”、17人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获省市级技能大赛第一名26人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出具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0徐工01”和“21徐工02”的信用等级为AAA,与前一次信用评级结果保持一致。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3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减值损失。2022年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113,051.41万元,明细如下:

  ■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各类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一)应收款项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30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2022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43,966.3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14,556.5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减值损失-839.94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5,896.84万元,计提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568.32万元,计提其他流动资产4,067.78万元,计提发放贷款及垫款信用减值损失4,395.87万元。

  (二)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按照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2022年公司计提按揭及融资租赁担保义务减值损失19,583.91万元。

  (三)存货

  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1,442.84万元。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四)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包括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2022年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3.66万元。

  (五)长期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022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50.11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0,154.71万元。

  (六)商誉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22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68.11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公司各项减值损失合计计提113,051.41万元,本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13,051.41万元。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3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核销具体金额及原因

  本次资产核销总计91项,金额151,147,771.82元,核销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应收款项逾期3年以上仍无法收回、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终止执行程序等,公司虽已全力追讨,但确认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部对核销明细进行备查登记,账销案存,保留追索资料,继续落实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二、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均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会计处理的过程及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五、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核销,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3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7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的主要内容

  1.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主要内容包括:“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2.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主要内容包括:“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下转B937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