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1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37,192,21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以及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上市公司自身为控股型公司,不从事采矿生产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下属13家子公司,可分为五大板块,分别为采掘板块、冶炼板块、投资板块、贸易板块、研发板块。子公司兴业投资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子公司兴业黄金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业贸易和企业并购(并购海外优质矿产资源)等业务;子公司兴业贸易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销售及采购部分原材料业务;子公司兴业瑞金主要开展探矿、采选、尾矿综合回收利用等工艺的研究、技术研发和改造等业务;子公司双源有色主营业务为铅冶炼、贵金属回收和销售(双源有色目前处于关停状态);其他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有色金属采选和销售。
公司主要业绩来源于有色金属采选,报告期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收入占2022年度营业收入的99.71%,而影响采选板块业绩的主要因素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销量、市场价格以及有色金属采选业务的成本。
(2)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银、锡、锌、铅、铁、铜等有色金属。
1)主要产品用途
①银精矿和银金属的用途
白银作为催化剂、导电触电材料以及抗微生物剂等,被广泛应用在电子、可再生能源以及医疗卫生等工业主要增长领域。近年来,随着对白银健康属性的广泛认证,其已出现在工业和消费者市场的主流新兴产品中。例如医药领域中用银磺胺嘧啶浸染过的医用绷带对烧烫伤有比较好的护理作用,已经在市场普及,地方药店都可以买到这类产品。在家居环境中,随着白银抗菌性的作用正逐步被应用,需求也将有所增长。
②锡精矿和锡金属的用途
锡的物理、化学特性决定了其广泛用途。锡是银白色金属,熔点232摄氏度,沸点 2,270 摄氏度,密度 7.29g/cm3,质软,有良好延展性,能与大多数金属形成合金,锡及其合金有比较好的油膜滞留能力。锡化学性质稳定,耐弱酸弱碱腐蚀,常温时与空气几乎不起作用,而通过化学反应,可以生成特性相差比较大的各种化合物。锡无毒,是国际公认的“绿色金属”。基于上述特性,锡广泛应用于冶金、电子、包装、电器、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航天、军工等行业,其中主要应用于焊料(主要是电子焊料)、镀锡板(即“马口铁”)和锡化工,其中焊料的使用量占全部锡消费量的50%以上。
③锌精矿和锌金属的用途
锌精矿直接用于锌金属的冶炼。世界上锌的全部消费中大约有一半用于镀锌,约 10%用于黄铜和青铜,不到 10%用于锌基合金,约7.5%用于化学制品。通过在熔融金属槽中热浸镀需要保护的材料和制品,锌可用于防蚀。此外,压铸是锌的另一个重要应用领域,它用于汽车、建筑、部分电气设备、家用电器、玩具等的零部件生产。锌也常和铝制成合金,以获得强度高、延展性好的铸件。
④铅精矿和铅金属的用途
铅精矿直接用于铅金属冶炼,铅主要用于制造铅蓄电池。铅合金可用于铸铅字,做焊锡;铅还用来制造放射性辐射、 X 射线的防护设备。铅被用作建筑材料,用在乙酸铅电池中,用作枪弹和炮弹,焊锡、奖杯和一些合金中也含铅。
⑤铁矿石和铁金属的用途
铁矿石最大的用途是炼钢。钢铁的用途十分广泛,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机械、轻工、汽车、煤炭、船舶、集装箱、石油、铁道装备与建设等方面。钢在国民经济中占极其重要的地位,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人们常把钢、钢材产量、品种、质量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⑥铜精矿和铜金属的用途
铜被广泛地应用于电气、轻工、机械制造、建筑工业、国防工业等领域,在我国有色金属材料的消费中仅次于铝。铜在电气、电子工业中应用最广、用量最大,占总消费量一半以上。用于各种电缆和导线,电机和变压器的这种,开关以及印刷线路板在机械和运输车辆制造中,用于制造工业阀门和配件、仪表、滑动轴承、模具、热交换器和泵等。在化学工业中广泛应用于制造真空器、蒸馏锅、酿造锅等。在国防工业中用以制造子弹、炮弹、枪炮零件等。在建筑工业中,用做各种管道、管道配件、装饰器件等。
(3)宏观经济形式及行业发展现状
2022年,面对世界格局加速演变、世界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中国经济增长平稳,经济结构改善,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取得了重大突破,国民经济实现了高质量发展,经济新常态得到稳固,宏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有色金属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沉着应对风险挑战,奋力完成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总体看,2022年我国有色金属行业运行呈现出平稳向好的态势。
(4)公司行业地位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及贵金属采选与冶炼,拥有二十多年的行业经验和得天独厚的地域条件,储备了雄厚的矿产资源,生产能力及采选技术科技含量在同规模矿山企业中均处于领先地位。子公司银漫矿业以铅锌银矿和铜锡银锌矿蕴藏为主,含银量较高、矿产品位较高,剩余服务年限较长,为国内最大的白银生产矿山之一。资产的优化,管理的规范,使得公司在同行业领域的竞争能力不断的提高。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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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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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控股股东重整事项
2019年10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兴业集团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赤峰中院”或“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04破申4号),法院裁定受理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司以兴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兴业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自此,兴业集团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2022年8月15日,兴业集团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内4破2-9号),裁定批准了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国宾馆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布敦银根矿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自此,兴业集团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
本事项具体情况敬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4日、2019年10月9日、2020年4月28日、2021年3月20日、2021年4月24日、2021年7月24日、2021年7月31日、2021年9月17日、2022年8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64)、《兴业矿业: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1)、《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4)、《兴业矿业:关于公司作为债权人对兴业集团等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7)及《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4)及《兴业矿业: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17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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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173,885,777.4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3,900,470.00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2,361,372.7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09,439,483.87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7,078,111.11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37,192,219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1,232,267.72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5,845,843.39元留存至下一年度。
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而制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2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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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天衡事务所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自2011年起聘请天衡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自2012年起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天衡事务所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拟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拟聘请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33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前身为 1985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衡事务所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记录: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天衡事务所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3次(涉及从业人员6人次),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1次(涉及从业人员2人次)。
天衡事务所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衡事务所从业共有合伙人84人,首席合伙人郭澳;注册会计师407人,其中213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衡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共计59,235.55万元;2022年共承担87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7,940.8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多个领域。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吴霆(项目合伙人)和聂焕,牛志红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吴霆:项目合伙人,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复核上市公司6家。
聂焕:天衡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0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牛志红:天衡事务所授薪合伙人,从事审计工作15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签字注册会计师聂焕女士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1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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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审计费用为33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较上一期总体增加5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20万元)。审计收费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认为天衡事务所自2011年至今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项目成员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按照规定执行审计程序,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遵守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以专业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公正客观的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同时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2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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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23-2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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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测试结果确定对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2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84,415,960.40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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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历史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情况和前瞻性信息,作为计量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经测算,公司2022年度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39,582.94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7,268.12元,按单项计提转回坏账准备500,000.00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06,190.35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989.32元。
2、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公司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如下:
(1)子公司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河时代”)仍处于筹建期,由于现行安全环保等方面有新的规定及要求,唐河时代对2015年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唐河时代河南唐河铜镍矿330万t/a采选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研判,发现原设计的部分工艺、设备设施等已不符合要求,需要进行修订,再加之公司准备提高矿山自动化以及机械化水平,为逐步推进智慧矿山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唐河时代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唐河时代河南唐河铜镍矿330万t/a采选建设工程初步设计》。2023年初,唐河时代委托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辰)根据重新编制的初步设计对唐河时代与采矿权相关的长期资产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经估算,唐河时代与采矿权相关的长期资产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根据评估结果共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78,365,731.83元,其中: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377,349.77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826,180.97元;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93,272.33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5,068,928.76元。
(2)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2023年初,公司委托天健华辰对公司持有昆明市东川区铜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都矿业”)49%股权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经估算,公司持有的铜都矿业49%股权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850,342.36元。
2)2023年初,因子公司唐河时代相关资产发生减值,公司委托天健华辰对公司持有唐河时代100%股权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经估算,公司持有唐河时代100%股权在2022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母公司报表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35,699,746.33元。此减值准备金额在合并报表层面已进行抵销。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4,415,960.40元。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702,314.82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85,118,275.22元,合计减少2022年度利润总额84,415,960.40元。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就该计提资产减值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有关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董事会批准程序,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其他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下转B9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