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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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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应收账款、投资性房地产、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了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金融工具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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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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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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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对金融工具计提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拟在2022年度计提134,100,428.42元的信用减值损失,其中:坏账损失80,886,886.36元,预计担保费支出53,213,542.06元。

  (二)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60,018,668.23元。

  (三)2022年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每年末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2年度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37,145,752.67元。

  (四)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4,996,722.32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50,219,133.35元,合计135,215,855.67元。

  (五)2022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每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清查,发现有减值迹象的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基于上述计提标准,公司拟在2022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36,046,350.42元。

  (六)2022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拟在2022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5,080,601.36元,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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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将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总额727,607,656.77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1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5998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9,615,804,359.79元,实收股本7,894,663,678.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自确立“房地产+高端制造”双轮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以来,通过外延发展和内生增长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在通过国际并购战略丰富业务布局过程中形成了较大商誉。

  2018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国内汽车行业整体景气度不高等因素影响,再加上公司自身扩建产能导致的固定成本大幅增加因素,公司旗下汽车零配件业务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没有达到预期。特别是自2020年初以来,全球经济形势深度下行,政治形势极其不稳定,投资、消费、贸易均出现大幅度萎缩,公司旗下汽车零配件境外业务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导致汽车零配件板块产销量下降、销售收入下滑、经营业绩呈现持续亏损。公司本着审慎性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国际并购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018-2022年累计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72,807.56万元。

  2、受俄乌战争持续影响,欧洲和美国经济呈现高通胀低增长情形,受此因素影响,境外汽车零配件生产原材料、物料、人工成本、运费等经营成本大幅上涨,致使境外经营业务销售毛利下降,亏损增加。同时,境内业务受国内经济呈现下行态势及国内居民对未来信心下降因素影响,也未有好转。为稳固市场份额,公司集中投入了大量资金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导致管理费用较高。前述多重因素承压,致使公司汽车零配件业务出现亏损。

  3、2018年以来,因受原控股股东银亿集团债务危机影响,公司亦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为缓解资金困难,公司旗下一些优质房地产项目被迫迅速处置。房地产业务规模的逐年变小,销售毛利的下降以及财务费用、预估土地增值税和自持物业折旧计提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房地产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同时,受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因素影响,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对房地产板块存在减值迹象的存量房和在开发项目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因个别房地产项目的合作方出现流动性问题,公司对与相关合作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所产生的长期应收款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前述减值计提因素加大了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亏损。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随着公司重整工作的顺利收官,以及摘星摘帽和更名工作的全面完成,公司迎来了“步入正轨,扬帆远航”的新征程。公司新的董事会及管理层精干高效、脚踏实地、加强创新,持续开拓,为公司新征程做了大量工作,并已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举措,改善生产经营、寻找战略突破。

  1、积极把握国家战略发展新契机,聚焦新能源、半导体产业链,布局新能源整车制造,积极发展半导体优质企业,开创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2、高端制造业贯彻实施大客户合作战略,以市场发展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球资源优势,打造全球化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布局。同时,坚持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水平,持续向高科技型公司转型。

  3、充分发挥在房地产领域积淀的全产业链运营优势,巩固房地产和城市服务品牌形象,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加快在建项目的开发进度,积极回笼资金,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新的经营理念,探索和开发新的发展模式,为房地产板块增厚发展潜力。

  4、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和管理效能,升级内部管控体系,优化组织结构,实现企业规范高效运作。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目前亏损为阶段性亏损,随着高端制造、新能源汽车以及半导体发展战略的逐步落地,公司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增长,并逐步转型升级成为一家高科技、高成长、高价值的科技型企业。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于存在未弥补亏损,公司不能向股东进行现金分红和通过公开发行证券进行再融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17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3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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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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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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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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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就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公正、客观、真实、完整地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其出具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审计团队工作认真严谨、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1年。

  3.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18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2年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2,725.4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应章节披露情况。

  二、2023年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董事津贴15万/年(税前),按月度平均发放。

  (2)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和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领取薪酬。

  三、其他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三)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较好地兼顾了激励与约束机制,有利于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升工作业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和2023年度薪酬方案。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19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6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满昌/麻菱珂

  联系电话:(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

  邮编:3151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81”,投票简称为“山子投票”。

  (二)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公司)出席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20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日起施行;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修订并发布的16号解释。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16号解释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16号解释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07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叶骥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58,179.09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404,909,590.8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7,049,298,877.0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5,644,389,286.18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010)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计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9)。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屠赛利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宁波首席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屠赛利女士(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屠赛利女士简历

  屠赛利: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工程师。第一届全国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住建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产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物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政采云平台专家,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城市住房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政协委员,宁波市物业管理协会轮值会长(首轮轮值会长),宁波市未来社区专家库专家,海曙区人大代表。现任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屠赛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屠赛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08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日上午12:00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1800号国华金融中心4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58,179.09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1,404,909,590.86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7,049,298,877.04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5,644,389,286.18元。

  经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3-0010)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九、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七、八、十项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2017〕18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94.8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2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4,330.9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5,669.06万元,已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1号)。

  本公司2017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本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5,669.06万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6,667.00万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29,002.06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公司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1条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由子公司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8,138.2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2.82%。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551.24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南京邦奇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营业部账户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剩余账户余额为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2017年11月,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原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12月,本公司、东方亿圣、宁波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8月,本公司、南京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已全部履行完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551.24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南京邦奇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营业部账户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剩余账户余额为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宁波诺丁汉大学支行账户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4月办理完毕。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宁波诺丁汉大学支行账户因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贷款纠纷事件已被司法冻结,暂无法办理账户注销手续,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账户亦因上述纠纷事件暂无法办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根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宁波邦奇年产120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南京邦奇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件1。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7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亿圣及宁波邦奇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账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项目尾款及预计开支后的余额为8,138.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2.82%。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本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新型升级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由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33号。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业经本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南京邦奇严格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与公司、监管账户开立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

  五、募投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551.24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除南京邦奇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营业部账户外,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剩余账户余额为尚未转出的存款利息余额。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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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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