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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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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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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贷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和账龄分析,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2022年度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5.3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32.62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37亿元,主要为坏账损失5.26亿元,其中:应收账款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2.27亿元,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16亿元;其他应收款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计提减值准备1.27亿元;应收票据冲回坏账损失3.35亿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2.62亿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30.85亿元,包括:部分境内项目因市场持续下行及回笼资金降价销售等原因计提跌价减值损失约26.02亿元,海外项目计提跌价减值损失约2.68亿元,大基建板块计提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15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影响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7.99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通过留存未分配利润的方式,保障现金流合理充裕,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和回旋余地,为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支撑。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0,084,442.16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31,728,858.5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172,885.86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6,180,598,100.63元,母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289,154,073.32元。

  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房地产、基建是公司的核心主导产业。2022年,经济下行超预期,市场低迷超预期,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均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特别房地产行业,销售规模大幅下滑,土地市场热度一路走低,流动性压力进一步加剧。2023年,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宏观经济运行有望逐渐复苏回暖,房地产行业市场环境有望不断改善。但是,当前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宏观经济与行业市场的复苏回暖还存在艰巨性和不确定性,对于企业可能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仍然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顺应中国经济结构性变革的大趋势,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实施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经过持续、主动的调整优化,目前公司已形成以房地产、基建为主业,金融、消费等综合产业协同发展的综合经营格局。当前,面对新的内外部形势,公司正围绕“再聚焦、再转型、再提升、再优化、再出发”的主线,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推动公司在新的一年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外部环境严峻复杂,困难前所未有。面对各种超预期因素冲击,公司以牢牢守住现金流安全底线为核心,全力以赴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亿元,累计净减少有息负债约231亿元,在极端困难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企业大局稳定。

  2023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底线思维,全面夯实发展基础,特别是着力改善流动性,为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支撑。

  (四)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当前,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虽然宏观经济与行业市场逐步复苏回暖,但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拟通过留存未分配利润的方式,保障现金流合理充裕,增强企业发展的韧性和回旋余地,为持续发展提供稳固的支撑。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将用于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公司进一步转型升级,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市场低迷超预期,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均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保持企业现金流合理充裕,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不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8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美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制造业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与2021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证券简称:绿地控股公告编号:临2023-02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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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协和路19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

  至2023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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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至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3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至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2 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 ir@ldjt.com.cn

  (6)联系人:李女士、田先生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2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同意2022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5.3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32.62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房地产项目开工、竣工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11.9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79.9%;完成竣工备案面积196.4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8.2%。

  二、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面积218.7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26.8%;实现合同销售金额272.53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1.5%。

  三、房地产项目储备情况

  2023年1-3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

  四、房地产出租情况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出租物业面积为355.91万平方米,出租率为81.4%;酒店客房数为12,474间,入住率为44.2%。2023年1-3月,公司出租物业取得租金收入32,235.85万元,酒店取得经营收入41,333.16万元。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基建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1-3月,公司基建业务新增项目情况如下:

  (一)业务分部

  ■

  (二)地区分部

  ■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建产业重大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公司获得基建产业重大项目如下:

  ■

  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情况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5人),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2022年度公司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5.3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32.62亿元。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6)。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0,084,442.16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231,728,858.55元,母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289,154,073.32元。

  当前,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虽然宏观经济与行业市场逐步复苏回暖,但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9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85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2023年度,公司预计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4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及调整的议案

  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延续按2022年办法执行。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伟先生(简历附后)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徐孙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23)。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董伟先生简历

  董伟,中国国籍,男,1970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审计师。现任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上海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主任科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审计一处处长、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等职务。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19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 担保金额: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新增不超过900亿元的担保额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5,000万元

  二、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9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包括:

  1、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850亿元的担保额度;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详见附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担保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制定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乔依德、王开国、张军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20.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78.8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484.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3.77%。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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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2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财务资助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能满足项目日常经营所需,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现金流归正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会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构成财务资助事项。

  2023年度,公司预计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4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本公告所指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以及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

  2、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被资助对象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2)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3、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获得同等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被资助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为了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同时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乔依德、王开国、张军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公司向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向股东提供富余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财务资助均按同比例提供或调用,整体风险可控。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3-02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后附对照表。

  本次章程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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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后,涉及变动的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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