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8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968,702,837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785,055,048.25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45.24%。本次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全面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风控指标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风险偏好体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营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范力、朱剑、郑刚、马晓、朱建根、沈光俊、孙中心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3年度自营投资的具体金额:
1、公司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500%,公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净资本的100%。上述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范围和投资规模计量口径按照《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5号)、《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10号)等监管标准确定。如自营投资监管规定的分类标准、计量方法等发生变化,公司应以最新外部监管规定为准。
2、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对于市场的判断。公司管理层将审慎经营,根据市场环境决定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大小,加强现金管理,灵活配置资金。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架构的议案》
1、设立企业金融部。
2、财富管理部更名私人财富部。
3、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对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工作进行细化和落实,并在符合风控合规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部运作流程、制定或修订相关内部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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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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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其他条款序号相应修改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23-02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江苏淮安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占监事总数的 100%(其中黄艳、唐烨、杨琳监事电话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和《2022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年报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26,946,097.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数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8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4,968,702,837股计算,共派送现金红利785,055,048.25元,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45.24%。本次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23-0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范力、朱剑、郑刚、马晓、朱建根、沈光俊、孙中心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董事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发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国发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08号信投大厦18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沈光俊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8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信托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信托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营财”)
公司住所: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建根
注册资本:93769.29459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7月3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实业。销售:建材、装饰材料、五金、化工原料(除危险品)、金属材料、交电、自动化办公设备;罚没物资(百货、五金交电)的处理;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 经营方式:零售批发、代购代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营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本公司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营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四)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资管”)
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万为民
注册资本:57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受托经营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破产清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孙中心先生任苏州资管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苏州资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五)其他关联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认定为关联方。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一)手续费和席位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的费率定价;
(二)认购或出售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三)提供金融产品管理服务:参照市场同类型管理业务的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管理费、业绩报酬等的合理价格。
(四)固定收益类证券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定价;
(五)咨询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六)主承销商服务收入: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与客户协商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合理收益;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确定符合相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是合理的、公平的,交易过程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新签或续签关联交易协议。
六、备查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
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成功发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十三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票面利率为2.75%,期限为120天,兑付日期为2023年04月27日。
2023年04月27日,公司完成兑付本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共计人民币2,018,082,191.78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7号)文件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126,983,743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03,013,112.17元,扣除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应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00,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002,313,112.1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3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另扣除其余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9,340,755.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346989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工业园区支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阊胥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兴业银行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于2021年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吴证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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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2.募集资金净额与累计投入总额之间的差额为募集资金产生的活期利息共计1,881.8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