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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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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三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23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 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南开区南开工业园雅安道金平路3号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李凡

  联系电话:(022)87611660-8220

  联系传真:(022)8761237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2     投票简称:九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九安医疗(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附注:

  1、股东(委托代理人)须对上述议案明确表示意见,持赞成意见的,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打“√”,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不选或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主席姚凯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经过认真讨论: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决算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2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和审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担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本公告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6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797,10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999,996.9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630,702.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369,29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国信宾水道支行于2021年3月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华苑支行于2021年6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2年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26.2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6,241.8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募投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为了顺利开展业务,将照护服务项目的使用安排明确如下:“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项下的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额2.09亿元,其中由发行人直接使用资金额0.40亿元,用于天津照护服务开展及研发投入;由发行人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1.69亿元,用于北京及其他地区的照护服务投入及研发投入。截至报告期末,北京爱和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已设立完成。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1、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研发类项目,由于医疗器械类产品研发、测试及注册时间较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能够为公司未来丰富血糖监测相关产品、完善血糖管理方案奠定坚实基础,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研发项目为公司新产品研发类项目,是基于特定背景立项研发的,能够丰富公司产品线,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该产品尚未投产,在2022年度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合计1,537.79万元,此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6469号)。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1,537.79万元,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七天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方式存放,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在审批额度内按规定进行现金管理。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663.07万元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公告编号:2023-01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797,10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999,996.9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630,702.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9,369,294.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及原因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源发展公司核心战略相关业务,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需求,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目”、“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研发项目”提前结项。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募投项目“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子项目“持续血糖监测仪(CGMS)研发项目”。此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约885.85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86%。调整前后各募投项目拟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原因

  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目”、“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研发项目”是基于特定背景立项研发的,目前市场环境已发生变化,预计该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空间将大幅下降,后续资金投入和研发成果的达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加速推动糖尿病诊疗照护“O+O”新模式在中国、美国的落地是公司的核心战略之一,公司集中精力和资源发展核心战略相关业务。持续血糖监测仪(CGMS)是糖尿病管理的工具,可以应用于糖尿病诊疗照护“O+O”新模式,CGMS可以提供连续的血糖变化,可以帮助用户发现隐匿的高血糖和低血糖,同时可以通过血糖图谱分析用户的生活习惯(如饮食、运动等)对血糖的影响,还可以通过血糖变化分析治疗方案(饮食控制,运动控制,用药等治疗)是否有效,有利于加速推动公司核心战略的发展。该项目实施将新增公司CGMS产能,丰富公司产品线,促进公司在血糖检测领域的产品和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实力、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主营业务长远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新一代智能测温仪项目”与“智能紫外空气消毒机研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85.85万元变更用于投入“持续血糖监测系统(CGMS)研发项目”。

  (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推动在更多城市建设“共同照护”中心、服务更多的糖尿病患者的计划,公司拟增加天津爱健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健康”)为“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实施主体前后情况如下:

  ■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天津爱健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前期审议的各主体投资金额相应变更,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均不发生变化。公司将通过向实施主体子公司出资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出资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近期将与天津爱健康、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

  注:本次新增募投实施主体前期未有实际经营,不涉及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基于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要,同时为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在原项目实施主体的基础上,拟增加全资子公司天津爱健康作为“糖尿病照护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项目”之子项目“共同照护中心扩展及系统研发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承接实施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工作。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和投资总额的变更,仅为在原募投项目之间调整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从长远规划来看,本次变更事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符合公司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变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并同意在实施主体变更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在完成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等客观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加速推动公司核心战略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九安医疗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分配议案的基本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30,169,077.77元,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1,386,075,155.85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138,607,515.58 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550,298,884.79 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63,068,494.03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数13,602,781股,即按470,981,9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77,454,977.50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和审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45,797,101股,发行价格为6.90元/股。截至2021年3月5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5,999,996.9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630,702.7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369,294.14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41”《验资报告》验证。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1、 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15,999,996.90元,减除发行费用6,630,702.7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9,369,294.14元,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已使用7,090.3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24,223.33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利息、理财收益及手续费等)。

  3、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开展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等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不超过12个月)低风险投资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应当满足保本要求。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

  4、决议有效期限

  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审批权限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九安医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太平洋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之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31号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定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5:00-16:30在同花顺举行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文字交流的方式举行,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同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者同花顺App端入口(同花顺App首页-搜索-路演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湧先生,董事、副总经理丛明先生,独立董事孙卫军先生,董事会秘书邬彤先生,财务经理秦菲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及保荐机构代表。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5:00前将所需了解的情况和问题一并发送至邮箱ir@jiuan.com。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

  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滕忠诚,200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七虎,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5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徐士宝,2008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滕忠诚、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七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士宝各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大华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内控审计)。公司 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了解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与公司的合作中,均能够信守承诺,派出专业的队伍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体现了其事务所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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