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备;销售自产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发电类电力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持有其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太阳能科技、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及其余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业务提供担保,本次新增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360.07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太阳能科技、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

  五、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48,706.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6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79,234.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4%(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15.7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2%,系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 正泰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31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2 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80,445.8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年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由于宏观经济增长整体放缓,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业务回款周期有所延长;同时公司新能源业务增长迅速,应收账款等项目期末余额有所增长,导致本年相应减值准备有所增加。2022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78亿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3 亿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0.12亿元、 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0.16 亿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期末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进行了分析,对陈旧过时、需要返修等存货依据账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39亿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与评估,公司部分光伏电站未来的现金流预计不足以覆盖账面成本,合计计提减值准备0.71亿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公司投资的上海艾临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因对赌期内未完成约定业绩,依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其未来可回收现金流预计将低于账面价值,本年计提商誉减值0.52亿元。

  (五)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部分租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未来收益预计无法覆盖租金,本年计提减值准备0.21亿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80,445.84万元,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将全额计入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0,445.84万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3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境内交易所场开展电解铜、白银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持毛利率稳定;创新购销模式,降低财务成本;推动生产与金融结合,实现稳健经营。同时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采购规模及套期保值业务预期成效等因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电解铜、白银等。公司拟在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交易,通过买入期货合约对大宗原材料价格进行锁定,规避市场风险,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拟买入的期货合约为标准化合约,是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的一种现货远期交收业务,买卖双方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确立买卖合约,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割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到期前平仓,以期货盈亏对冲现货的方式,稳定现货采购成本。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与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仅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严格控制资金规模,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生交易损失。

  3、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配备了专业人员,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2、公司相关操作团队将合理选择入场时机,科学规划和使用资金,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建立风险测算系统,监控资金风险变化情况。同时建立止损机制,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及时将盈亏情况向决策机构汇报,并确定应对方案。

  4、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主要原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开展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持毛利率稳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正泰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正泰电器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5、《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2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761,514,980.79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4元,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851,065,790.40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2022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405,017,925.49元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256,083,715.8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暨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的议案》,为促进公司户用分布式光伏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模式与资产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拟根据战略规划,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租赁公司合作开展经营性租赁业务。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正泰安能开展上述户用光伏电站资产经营性租赁业务的金额不超过150亿元,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开展经营性租赁的业务模式

  正泰安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就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合作开发、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建设、运行维护等事宜进行合作,由正泰安能及其控股子公司负责前述整体工作,包括向金融租赁公司推荐符合准入标准的自然人作为承租人,并在承租人房屋及其附属物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金融租赁公司向正泰安能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该光伏发电系统作为租赁物,并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正泰安能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上述租赁物及租赁物所在各户用光伏电站项目提供租赁期间的运维服务。

  为确保上述经营性租赁业务下相关事项稳健发展,金融租赁公司可在租赁期间对上述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效益按照约定标准进行考核,正泰安能及其控股子公司可就实际发电效益不足的部分提供差额补足承诺,具体补足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质保金冲抵、承租人收益差额补足、租金差额补足、电费收入差额补足等。

  (二)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洽谈合适的金融租赁公司,并协商具体交易方式、交易价格;

  2、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3、办理交易内部及外部审批事项;

  4、办理交易交割有关事项等。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4亿元参与认购宜宾和谐绿色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360.07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3.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在本次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交易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银行授信,用于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平安银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10亿元的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其质押票据形成池融资额度共享池内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平安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用于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浙商银行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亿元的债务提供票据池质押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其质押票据等共享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承兑汇票、短期贷款或浙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2年。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 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

  9日

  ■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61,514,980.79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0.4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2,127,664,476股,以此计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851,065,790.40元,约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经与公司2022年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405,017,925.49元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1,256,083,715.89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基于对2022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2023年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为了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28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坚持市场化、公平自愿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该交易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2022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截至2022年报告期末,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没有超过全年预测额度,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计划,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包含上述关联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预计发生的业务合作及未来业务增长趋势等情况,2023年度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仍然属于温州民商银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存款和贷款,其中存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将本公司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方式存于该行,同时获取存款利息;贷款为本公司在温州民商银行开立银行账户,以贷款方式借出银行货币资金,同时支付贷款利息。鉴于与温州民商银行关联交易内容的业务性质,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适用的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在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发布的条例或通知有规定时,采用其规定的固定价格或费率;如不存在固定价格或费率,则采用独立交易双方在相同类型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市价或费率。如涉及订立协议,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低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工业区正泰大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高低压电器、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产业、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建筑电器、通信设备的研制、开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信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南存辉先生持股31.23%,温州辉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72%,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57.05%。

  2、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1月2日

  注册资本:93,761.673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555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电气机械及器材、自动化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科研及维修,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业,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计算机软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自动化系统的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76%,南存辉、朱信敏分别持股0.10%、0.10%,其他股东持股59.03%。

  3、浙江正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8月6日

  注册资本:5,3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二十一路33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节能灯、模具的研发、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其他股东持股40%。

  4、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8日

  注册资本:19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8楼8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新能源技术,新能源系统产品、储能设备技术、车用充电设备及系统、能源测控设备及系统、能源互联网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冷热三联供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机电设备安装{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接:新能源工程(凭资质经营);新能源技术产品的销售。(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6.32%,其他股东持股3.68%。

  5、乐清市瑞纳吉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3日

  注册资本:31,9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乐清市柳市镇蟾东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低压电器及元器件研发、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对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6、浙江泰易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408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经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其他股东持股30%。

  7、浙江正泰智维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2幢713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其他股东持股50%。

  8、浙江正泰电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8月7日

  注册资本:50,3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大桥(南湖工业区内)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通用零部件、塑料零部件、五金冲压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塑料制品、高低压电气设备及配件、五金产品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从事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2.90%,其他股东持股27.10%。

  9、正泰集团研发中心(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5号53号楼5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程设备集成、安装调试。(以上均除特种设备除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10、山东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2月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47号华福国际商业广场3、4、7号楼A-112-3号商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设备销售、安装、检测、维修;光伏电站的技术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光伏材料及组件的批发、零售;太阳能电池及电池配件加工、批发、零售;电力销售;电力设施安装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朱信阳、王乐蓓分别持股60%、40%。

  11、滨州市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一路慧谷国际C座4楼40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设备销售、安装、检测、维修;光伏电站的技术开发、运营、管理、维护;光伏材料及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电池配件销售、电力销售;电力设施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灿烨、金勇分别持股60%、40%。

  12、济宁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济宁高新区万丽富德广场130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新能源技术研发;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研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销售、安装、检测、维修;光伏发电系统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材料及组件、太阳能电池及电池配件销售;售电服务;电力设施安装(不含特种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孟飞、阮海波分别持股80%、20%。

  13、山东正泰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47号华福国际商业广场A-111-2号商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朱信阳、王乐蓓、郑详飞分别持股55%、27.5%、17.5%。

  14、济南豪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5月3日

  注册资本:207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北园大街47号华福国际商业广场3、4、7号楼A-112-2号商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仪表、汽车配件、高低压电器元件、高低压成套设备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乐蓓、郑祥飞分别持股51%、49%。

  15、潍坊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祥凤路300号方兴大厦307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郑典持股100%。

  16、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15,451.6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吉盛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陆川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8.29%,其他股东合计持股51.71%。

  17、上海柏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555号3幢C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与施工;景观设计、园林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管道(除特种设备)安装、保温工程、防水防火工程施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机电产品、汽车配件、装饰材料、五金交电、家电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上海南尔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持股80%,上海正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

  18、浙江正骅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3月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月明路560号1幢21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凭资质经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网上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材料、照明电器、电线电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建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租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利华、南笑鸥分别持股95%、5%。

  19、安吉九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吉县山川乡山川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蔬菜、瓜果、水稻、坚果、花卉、茶叶、食用菌种植、销售;销售:肉类、粮油、调味品、包装材料;旅游观光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陆瀛、陆洲分别持股90%、10%。

  20、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3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一至三层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现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温州民商银行是我国金融业民营银行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第一家、全国第三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温州民商银行未来将针对温州经济特色、扎根温州市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股权结构如下:

  ■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温州民商银行的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为29%,为该行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构成关联关系。因此,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购销协议。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形成了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温州民商银行除外)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温州民商银行作为浙江省第一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开业之初势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根温州市场,积极向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本公司作为成长于浙江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也与多家银行展开金融领域的业务合作。本公司与温州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36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泰熠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熠”)、温州泰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泰运”)、浙江泰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鑫”)、浙江泰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蓝”)、浙江泰缘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泰缘”)、保定正周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正周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源”)下属全资子公司CHINT SOLAR NETHERLANDS B.V.(以下简称“安能太阳能荷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为363,306.12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光伏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泰熠、温州泰运、浙江泰鑫分别与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3,980万元、35,726.12万元及20,000万元,正泰安能作为保证人为上述三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正泰安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泰蓝、浙江泰缘、保定正周泰分别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租赁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0,000万元、39,000万元及49,600万元,正泰安能作为保证人为上述三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正泰新能源下属全资子公司安能太阳能荷兰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Standard Chartered Bank(Hong Kong) Limited(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AG作为初始贷款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签署贷款协议,贷款本金为14,000万欧元,合计人民币约105,000万元(以汇率1欧元兑人民币7.50元折算),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09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3-007、2023-009、2023-016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1:浙江泰熠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1幢204室-10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2:温州泰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长东路1号正泰物联网传感器产业园2号楼306室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担保对象3:浙江泰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1幢204室-6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担保对象4:浙江泰蓝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1幢204室-2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担保对象5:浙江泰缘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滨安路1335号1幢204室-4

  法定代表人:卓建军

  成立日期:2022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担保对象6:保定正周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大禧福写字楼707室

  法定代表人:姚生川

  成立日期:2022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家用电器、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对象7:Chint Solar Netherlands B.V.(安能太阳能荷兰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40.04万美元

  注册地址:Transformatorweg38,1014AK Amsterdam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4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EPC业务合作开发以及投资控股

  上述7家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正泰安能为浙江泰熠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73,98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24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二)正泰安能为温州泰运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5,726.12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24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三)正泰安能为浙江泰鑫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13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6、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四)正泰安能为浙江泰蓝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40,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12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

  6、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五)正泰安能为浙江泰缘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39,0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12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

  6、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六)正泰安能为保定正周泰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49,600万元人民币

  4、租赁期限:9个月

  5、保证期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二年

  6、保证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费用。

  (七)公司为安能太阳能荷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AG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14,000万欧元

  4、保证期间:至2026年1月18日

  5、保证范围:贷款协议项下的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948,706.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62%,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379,234.7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4%(含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余额15.7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2%,系正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新能”)股权转让完成后,正泰新能及其子公司由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关联方所致),其他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33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降低外汇汇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拟严守套期保值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预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3.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 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欧元为主,因此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风险敞口,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预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3.5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在本次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欧元。

  2、交易对手方: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

  本次交易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内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5、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风险敞口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开展此类交易有利于公司运用合适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导致的利润波动风险,以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降低、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可有效控制风险。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和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正泰电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正泰电器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3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9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获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具体事项参见2023年4月29日及2023年4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南存辉、朱信敏、张智寰、陆川、南尔、吴炳池、南金侠、南笑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证券部或通过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办理。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四)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55号正泰启迪智电港A3栋四楼证券部。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7-62877777-709353/709359

  传真:0577-62763739

  邮箱:chintzqb@chint.com。

  六、其他事项

  (一)请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邮件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二)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3-03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光伏》的要求,现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公司积极践行双碳目标,在智慧电力能效和新能源产业不断深耕,新能源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持有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1,348.88兆瓦,其中户用光伏电站装机容量8,974.74兆瓦,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

  户用光伏分区域情况: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山东、江西、福建、重庆;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华中地区包括湖南、湖北、河南;西北地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西南地区包括贵州、四川、云南。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以上所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