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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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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国创道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道路”)

  住 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

  法定代表人:聂君超

  注册资本:13837.333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承接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公路、桥梁、隧道工程的施工(B类,需持有效许可证件经营);销售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租赁、销售;水利水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环保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照明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通信工程(不含地面卫星接收发射装置)、输变电工程的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起重设备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创道路工程总资产35099.03万元,总负债15526.15万元,净资产19572.8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634.39万元,净利润-66.21万元(未经审计)。

  2、武汉爱康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爱康)

  住  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青王路小黄山特8号

  法定代表人:尹华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市政及公路工程,市政设施辅助配套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机械的租赁,沥青混凝土及水泥制品的销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爱康总资产8031.19万元,净资产1274.58万元;2022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79.33万元,净利润1.73万元(未经审计)。

  3、武汉优尼克工程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优尼克”)

  住 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大园三路8号道路材料工程纤维技术中心办公楼、研发中心及企业文化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银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系列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抗车辙剂的研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路用建筑材料、机电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优尼克总资产4015.95万元,净资产281.9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52.64万元,净利润7.97万元(未经审计)。

  4、安徽中皖辉达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皖辉达”)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201商

  法定代表人:王昕

  注册资本:12196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房地产信息咨询、代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租赁及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新建房屋买卖代理;商务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皖辉达总资产18653.43万元,净资产7286.8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2024.55万元,净利润-721.46万元(未经审计)。

  5、湖北国创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楚源”)

  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道十字东街7号

  法定代表人:高庆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酒店、餐饮、旅游、教育、文化、房地产、计算机行业的投资;酒店管理;酒店、娱乐、住宿、餐饮、提供会议服务(限分支机构持有效许可证从事经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创楚源总资产2665.05万元,总负债1566.51万元,净资产1098.54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7.30万元,净利润-181.25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国创道路、武汉优尼克、国创楚源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受国创集团控制,因此,公司与国创道路、武汉优尼克、国创楚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武汉爱康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的联营公司,因此,公司与武汉爱康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中皖辉达由国创集团控制的湖北国创高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因此,公司与中皖辉达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根据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以上关联方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保证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向关联人租赁办公场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主要是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此外,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2023年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23-17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公司沥青业务原材料石油沥青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2、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市场、操作、技术、政策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石油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石油沥青是公司沥青业务的的主要生产原材料,近年其价格持续波动,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决定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规避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公司经营水平,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

  2、投资金额和期限: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石油沥青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额度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为降低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套期保值交易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套期保值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市场。

  (4)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系统相对复杂,可能存在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2、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套期保值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适当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套期保值交易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保证主体业务经营为前提,杜绝一切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行为。

  (2)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配备专业团队,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措施进行控制。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对于套期保值占用保证金和任一交易日内套期保值资金风险度进行核算风险,发现超出套期保值正常范围内的保证金变化时,及时采取降低保证金占比的风险管控措施。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石油沥青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务的稳定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能有效规避沥青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18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间歇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计划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间歇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投资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间歇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委托理财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仅限于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4、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间歇闲置资金。

  5、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受托方是商业银行等专业理财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式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及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间歇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委托理财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1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国创高新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刚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娟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先生,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文凌、项目合伙人陈刚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陈刚、签字注册会计师代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文凌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相关资质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拟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审众环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23-21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22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中,议案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7、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10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集团办公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1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周琴、吴荻        联系电话:027-87617400

  传真号码:027-87617400        电子邮箱:gc002377@163.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77”,投票简称为“国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23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斌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所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详见20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20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24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解释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自施行之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25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公告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6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现将近期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1,249.97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60%。所有涉案金额中,原告占比99.47%,被告占比0.53%,具体情况详见附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其中,新增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事项2项,涉案金额合计10,261.64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97%。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或结案,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依法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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