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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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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联营企业销售商品,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在财务报表抵销的基础上,将上述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的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从“投资收益”调整至“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具体影响金额如下:

  ■

  仅为利润表内项目间的重分类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资产、负债、权益等各类主要指标均不构成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文件,公司对会计政策做出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公允、准确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份后续-

  签订《关于延期付款的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指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有限”:指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华电有限”:指华电有限公司

  “群创光电”:指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背景介绍

  1、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公司为了积极寻求战略转型,提高盈利能力,于2020年12月实施完成了协议方式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公司股权以及公开挂牌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转变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截至目前,冠捷有限是公司的唯一控股子公司及主营业务运营主体。

  2、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定价情况

  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51.00%股权。其中,华电有限转让1,105,977,491股(持股比例47.15%),群创光电转让90,300,000股(持股比例3.85%)。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2236号),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100%股权评估价值为1,538,889.99万元;此外,2020年,冠捷有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5,348.0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7,669.62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期后分红事项,经交易各方协商,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作价最终确定为765,622.3866万元。

  3、现金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公司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公司应当按照如下进度以现金方式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支付本次收购的对价:

  (1)第一期:自冠捷有限51%股份交割至公司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及2020年12月31日前(以孰早者为准),公司应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对价355,936.2745万元,应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对价的29,063.7255万元,合计385,000.00万元;(2)第二期: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公司应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对价131,266.7414万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对价28,733.2586万元,合计160,000.00万元;(3)第三期:在2023年5月31日之前,公司应向华电有限支付完毕剩余现金对价220,622.3866万元。

  一、签订《关于延期付款的补充协议》概述

  1、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前两期现金对价的支付,合计545,000.00万元。综合考虑公司2022年经营情况和2023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为将资金资源实现最优配置和转化,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与交易对方华电有限协商一致,双方拟签订《关于延期付款的补充协议》对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购买冠捷有限51%股份第三期现金对价220,622.3866万元的支付时间进行延期,支付时间由2023年5月31日之前变更为2024年11月30日之前,利率按照延长期内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鉴于公司与华电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毅先生、孙迎新先生、杨林先生、孙劼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华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2)企业住所:FLAT/RM 2207 22/F MARINA HOUSE 68 HING MAN STREET SHAUKEIWAN, HK

  (3)注册资本:2,461.68万港元

  (4)主营业务:中国电子在港投融资平台

  (5)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6)现有股权结构情况:

  @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华电有限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核查,华电有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于延期付款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电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原《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第三期现金对价220,622.3866万元的付款期限进行调整,公司延期18个月支付第三期价款并承担延期支付所产生的利息费用,调整后的付款安排为: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公司应向华电有限支付完毕剩余现金对价220,622.3866万元以及自2023年5月31日以来的利息费用(利率按照延长期内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按季付息)。

  除上述内容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双方之间在前述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义务安排均不作调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是交易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后续进展友好协商的结果,公司不存在违约风险;公司将比原计划延期支付第三期现金对价,该事项不影响购买冠捷有限51%股份交易的完成,亦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有利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延期支付期间将会增加公司的利息支出。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签署补充协议是交易相关方就重大资产重组后续达成的共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切身利益;利率参照同期市场利率,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延期支付收购冠捷有限51%股份第三期现金对价,有利于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华电有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关于延期付款的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特此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及银行授信要求,公司控股51%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下属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及交易履约提供信用担保,总额不超过170,748万美元。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在全资下属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基本情况:

  ■

  本次新申请的下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约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28.12%。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权关系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为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美元

  ■

  (二)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

  2、股权关系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冠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新台币元

  ■

  四、担保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的担保类型主要分为授信额度担保、向第三方付款而提供的履约型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为根据公司信用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且各项担保每年随着主授信合同和主贸易合同的更新和续期同步进行更新,担保协议主要内容视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合作对象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担保方与被担保方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公司了解该等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和资信状况,对整体资金管理建有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下属子公司之间或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余额约为281,906.83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24%。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本次新申请的下属子公司间担保额度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约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8.12%,在对应主授信合同及主贸易合同到期后将陆续启用,届时公司预计累计担保金额将合计223,246万美元、1,200万元人民币,按公司对下属公司权益比例折算约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8.48%。

  ■

  上表中部分存续担保是因2020年度公司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是冠捷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前已发生,其已履行其相关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结售汇、互换、期权及其结构性产品等。

  2、投资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2.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32.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1、必要性和目的:公司主要销售地区包括中国、欧洲、南美及印度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多个币种收付,因外币汇率市场波动较大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加强公司的汇率风险管理,降低公司在外币经济环境中的汇率风险。公司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要。

  2、投资金额:实施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32.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余额不超过32.7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3、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投资方式: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为具有合法资质且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一般交易远期结售汇、互换、期权及其结构性产品等。外汇避险交易额及作业,系以下属子公司因运营产生的非本位币敞口部位为基础,根据避险原则及公司内部管控平台机制操作执行,降低汇兑风险,确保公司利益。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5、资金来源:下属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信用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3、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流动性风险:保值型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5、法律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交易操作,与交易对方签订条款准确明晰的法律协议,最大程度的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争端;

  5、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业务合规性。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下属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节约财务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保值增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对外汇衍生品合约采用衍生工具进行初始及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由金融机构根据公开市场交易数据进行定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不存在投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业务操作及审批流程、风险管控措施等相应的内控机制并能够有效执行,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符合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范围内,购买风险低、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投资总额。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收益。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仅限购买风险低、本金安全且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虽然理财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有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二)控制风险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了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审批、实施、披露、监督等责任部门,能够有效的防范投资风险;

  2、流动性原则,只以自有闲置资金优先购买期限灵活的理财产品,确保有足够资金保障公司正常营运;

  3、收益性原则,理财产品购买前提为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必须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对公司的影响

  委托理财所选择产品均为较低风险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通过适度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业务概述

  下属子公司将因向客户销售显示器及电视等产品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下属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二、合作机构的情况

  合作机构为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公司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合作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保理金额及期限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四、保理方式

  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五、保理融资利息

  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所需,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风险;有助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 公 司”、“上市公司”:指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指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华电有限”:指华电有限公司,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冠捷有限”:指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标的资产,公司持有其51%股权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简介

  2020年9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20年11月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0年11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总体方案包括:(1)重大资产出售: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57.646%股权;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国电子出售持有的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11.429%股权。(2)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51.00%股权。

  2020年10月16日,商务部就公司本次重大现金收购核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20年12月17日,发改委对公司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项目予以备案。

  2020年末,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二、业绩承诺

  (一)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概述

  根据公司与华电有限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如下:

  1、承诺净利润

  华电有限就冠捷有限按照《资产评估报告》预测口径调整后的净利润作出承诺。评估预测口径考虑了下述因素:(1)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下属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2)本次评估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

  华电有限承诺,冠捷有限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6,949.09万美元、16,253.81万美元、18,531.60万美元。

  2、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对冠捷有限当年按照评估预测口径调整后的净利润与协议约定的承诺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华电有限根据专项核查意见的结果承担相应补偿义务并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

  按照评估预测口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确定冠捷有限实际利润数时应当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并考虑下述因素:(1)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下属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实际净利润应包含该收益;(2)本次评估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实际净利润应扣除汇兑损益的影响。

  如果业绩承诺期内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事项且需要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则冠捷有限相关年度承诺利润数和实际利润数均以扣除前述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形成的管理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数为准,冠捷有限在协议项下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累积利润数亦以扣除前述股份支付影响后的累积利润数为准。

  3、利润补偿方式

  华电有限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义务,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应补偿价款。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如发生冠捷有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而需要华电有限进行补偿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在需补偿当年年报公告后按照协议规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华电有限当年应补偿金额,并结合《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价款抵销情况向华电有限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华电有限应当于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应补偿义务。

  华电有限于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华电有限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最终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协议项下补偿义务发生时,华电有限应当以其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全部对价为限向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887号),业绩承诺期内冠捷有限业绩承诺数及完成情况如下:

  ■

  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冠捷有限2020年度至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考虑调整项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累积为53,040.07万美元,已经超过业绩承诺期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1,734.50万美元,业绩承诺累计实现率为103%,不涉及业绩补偿。

  (三)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2022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全球通胀水平高企、多国央行大幅加息和国际地缘政治冲突等多方面叠加的影响,消费者购买意愿降低,冠捷有限出货量不及预期,毛利有所下降,导致2022年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

  2023年全球局势在变,显示技术在变,行业形势在变,面对2023年新变局,公司将继续图强求变,把握智能显示市场庞大需求,以开放姿态与业界甚至跨界合作,强化公司提供解决方案的能力,并在产品端和经营模式持续创新改革来提升毛利率及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三、减值测试

  (一)减值测试概述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当年度财务报告时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华电有限累积已补偿金额,则华电有限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补偿程序另行进行补偿。

  华电有限另需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华电有限累积已补偿金额。

  (二)减值测试情况

  1、减值测试过程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公司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冠捷有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3)第2097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635,825.1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账面价值1,449,257.06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1,505,710.00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869,884.84万元,增值率136.81%;相较于合并公司报表口径账面价值增值56,452.94万元,增值率3.90%。

  2、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履行了以下程序:

  (1)充分告知评估机构本次估值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谨慎要求评估机构,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市场通用惯例和准则,符合冠捷有限的实际情况,选用的重要评估参数、预期未来各年收益、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3)确保本次估值结果和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作为定价依据的《拟收购冠捷有限51%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估值结果可比,估值假设、估值参数、估值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4)将本次评估结果与购入资产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要求会计师审慎计算是否发生减值。

  3、减值测试结果

  ■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892号),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与华电有限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减值测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的减值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冠捷有限51%股权价值为人民币767,912.10万元,高于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51%股权交易价格765,622.3866万元,冠捷有限51%股权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资产减值补偿。

  四、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经审议认为中介评估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工作,本次估值结果和作为交易定价依据时的估值结果可比,估值假设、估值参数、估值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履行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年度期限届满资产减值测试的审核确认程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资质,独立审慎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其出具的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我们予以认可。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的决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履行了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承诺年度期限届满资产减值测试的审核确认程序;中介评估机构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工作,本次估值结果和作为交易定价依据时的估值结果可比,估值假设、估值参数、估值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320.87万元;对已有充分依据表明无法收回且前期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部分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合计13,065.86万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9,320.87万元,情况如下: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本年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261.06万元,包括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09.9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2.64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8.51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22年度由于市场需求、价格变化,公司对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059.81万元。

  二、核销部分应收款情况

  公司经统计核实,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合计13,065.86万元,款项为经法院裁定后核销、无法收回且账龄较长、客户破产等,公司经多渠道全力催收均确认基本没有收回的可能,因此经谨慎评估,决定予以核销,其中核销应收账款12,222.02万元、其他应收款项843.8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影响为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59,320.87万元。上述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前期均已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影响本年利润。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提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003《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04《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5《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9《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10《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和2023-012《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单独披露中小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特别决议议案:鉴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和登记地点: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到本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5月19日前(含该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的时间为准。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详见附件1。

  五、其他

  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727。

  投票简称为:冠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注: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4: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举行。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为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将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4:00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相关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3:00-4:00

  2、召开方式:采用网络方式

  3、召开地址: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宣建生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优珠先生、独立董事蔡清福先生、董事会秘书郭镇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登录“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tpv-tech.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77号冠捷科技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025-66852680

  电子邮箱:stock@tpv-tec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305.96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2023年一季度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62.16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23年一季度由于市场需求、价格变化,公司对存货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43.8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影响为减少公司2023年一季度利润总额7,305.96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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