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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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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比例存在尾数差异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6年09月10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

  (3)法定代表人:王立林

  (4)注册资本:35265.86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乡公用基础设施、水土环境治理及环保项目、供水、污水治理及再生水利用的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规划委、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077,794,714.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02,642,336.38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753,339,336.9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04,048.37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8,253,154,800.9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116,990,096.92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569,260,842.83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68,949.57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7)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05月3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104国道96公里处西侧企业管理办公室104-12(集中办公区)

  (3)法定代表人:李加旺

  (4)注册资本:36344.406264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环境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水治理及再利用,工程项目管理,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技术咨询、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环保设备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安装,土壤监测与治理,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供水工程设计、技术咨询、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如下:润达环境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润达环境的资产总额为509,687,633.45元,所有者权益为392,796,887.83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6,106,844.49元,净利润为13,768,914.54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润达环境的资产总额为527,456,547.95元,所有者权益为397,810,872.98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6,529,357.18元,净利润为5,013,985.15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润达环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天津市润达金源水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1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恒泰路1号509

  (3)法定代表人:赵伟佳

  (4)注册资本:152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如下:润达金源为公司的三级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润达金源的资产总额为369,763,953.69元,所有者权益为264,851,026.65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9,682,375.94元,净利润为12,859,249.59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润达金源的资产总额为381,985,696.09元,所有者权益为268,230,347.90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7,621,208.20元,净利润为3,379,321.25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润达金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天津水元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4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与东环路交角处

  (3)法定代表人:于占江

  (4)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物联网应用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如下:水元投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水元投资的资产总额为562,493,212.84元,所有者权益为313,574,216.39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11,399.19元,净利润为-12,123,322.07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水元投资的资产总额为562,337,704.30元,所有者权益为310,427,085.74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49,999.50元,净利润为-3,147,130.65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水元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天津市滨生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03月08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801室

  (3)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4)注册资本:226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工程的技术开发;供水排水设备的生产制造、安排、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改造、销售、维护;机电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应用;工业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生产、制造、销售和运营;供水、节水、水处理、空气净化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应用软件程序开发、销售;供水技术服务及咨询;泵站运行代管;供水排水设备的运行;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运行,设施设备运行服务;设备租赁;能源合同管理;供水、排水、水处理、水利用设施设备委托运营;供水技术服务及咨询;管道工程(压力管道除外)安装、维护、维修;水利建筑工程、装饰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承建、承修、承装电力设备;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太阳能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如下:滨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滨生源的资产总额为189,598,826.68元,所有者权益为66,824,070.29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85,537,378.87元,净利润为96,731.90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滨生源的资产总额为191,604,586.06元,所有者权益为64,651,985.16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3,937,494.02元,净利润为-2,172,085.13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滨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渤海宏铄(连云港)清洁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07月22日

  (2)注册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东林子村连云港大道北侧

  (3)法定代表人:王超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保咨询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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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渤海宏铄的资产总额为293,998,492.21元,所有者权益为119,296,151.03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174,155.91元,净利润为-1,900,539.67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渤海宏铄的资产总额为296,753,104.93元,所有者权益为118,854,055.45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116,065.47元,净利润为-419,417.10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渤海宏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天津龙达水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8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太平街18号

  (3)法定代表人:肖凯

  (4)注册资本:17864.230876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集中式供水及相关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海水淡化水供应;水处理、中水销售;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相关的设计、咨询、技术服务;净水设备、水处理设备、电气设备销售、安装、租赁、维护;养老服务;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达水务的资产总额为571,914,666.98元,所有者权益为273,871,712.71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26,655,133.29元,净利润为17,319,798.20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龙达水务的资产总额为564,323,385.35元,所有者权益为272,582,355.67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42,078,461.18元,净利润为-1,289,357.04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龙达水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廊坊市广达供热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01月07日

  (2)注册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72号(新华路供热站办公楼二楼)

  (3)法定代表人:于占江

  (4)注册资本:45942.74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热电供热;供热设施建设、热力输配、供热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如下:

  @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达供热的资产总额为1,341,565,596.14元,所有者权益为523,368,524.09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40,591,522.32元,净利润为30,053,777.63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广达供热的资产总额为1,233,923,416.02元,所有者权益为545,891,090.93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168,457,288.80元,净利润为22,522,566.84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广达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7月25日

  (2)注册地点:天津宝坻九园工业区一号路5号

  (3)法定代表人:肖凯

  (4)注册资本:64835.66979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管道输水运输;生活饮用水供应(集中式供水)(开采饮用水除外);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业企业用水供应以及相关水务服务;水务项目投资、设计、建设、管理、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对水土资源开发及水务资产利用服务产业进行投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国家规定许可证资质证或有关部门审批的项目其经营资格及期限以证或审批为准)

  (6)与公司的关系:滨海水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滨海水业的资产总额为3,090,850,686.15元,所有者权益为1,001,130,301.00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552,167,974.33元,净利润为27,045,268.21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2023年3月31日,滨海水业的资产总额为3,483,688,237.27元,所有者权益为1,005,757,813.30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115,597,846.64元,净利润为3,992,597.82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滨海水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将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事项进行决策和调剂,该事项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长可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在担保事项发生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2,508.08万元(含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01.0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8,192.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0%。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CAC证审字[2023]0152号)。审计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渤海股份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2022年将新设子公司北京启农恒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滨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渤海宏铄(江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渤海宏铄(江苏)环保设备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融采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注销子公司天津铸福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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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333.9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60.40万元,年末资产负债率67.50%,基本每股收益0.0442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5.9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74%。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07,779.47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8,247.90万元,增长3.62%;总负债545,252.18万元,比上年末增加25,750.63万元,增长4.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0,264.2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859.51万元,增长0.41%。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一) 资产类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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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2,169.51万元,增长67.42%,主要系子公司应收票据增多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上年末减少900.00万元,降低33.49%,主要系股权投资变动所致。

  (二)负债类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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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4,899.44万元,增长68.66%,主要系公司应付票据增多所致。

  (2)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592.48万元,降低56.29%,主要子公司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7,811.36万元,增长112.96%,主要系子公司一年期融资增加所致。

  (4)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3,770.16万元,增长56.20%,主要系长期借款融资增加所致。

  (三)损益类主要科目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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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费用较上年减少740.87万元,降低30.24%,主要系子公司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2)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3,902.29万元,降低26%,主要系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3)其他收益较上年减少1,016.96万元,降低38.30%,主要系子公司收到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变动-2,025.21万元,变动幅度-84.67%,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增加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变动185.14万元,变动幅度100%,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增加463.79万元,增长101.62%,主要系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416.33万元,增长36.39%,主要系成本费用降低所致。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既定的战略目标,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推进各项工作,总体成效显著,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22年工作回顾

  一、2022年度董事会经营成果及主要工作

  (一)经营成果

  2022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保证了总体经营情况的持续稳定,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如下: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53,339,336.97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604,048.37元;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计为8,077,794,714.9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102,642,336.38元。

  (二)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8项议案。会议议案涉及定期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预计多项重大事项,及时高效地进行了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决策,确保公司发展方向及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及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为公司的战略选择、经营运行、财务审计、人才引进及培养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了公司合规健康的发展。

  3、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履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按要求发表客观、公正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为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召集并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5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4项,会议全部采取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充分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投资者权益得到了切实保护。公司董事会及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实施完成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

  5、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2年,公司以专线电话、专线传真、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二、公司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关于“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方案”的要求,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604,048.37元。根据《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规定,董事会决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658,6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3,1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部分 2023年工作计划

  一、提质增效促发展  团结奋斗开新局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聚焦主责主业提质强能。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同城化发展趋势,紧密围绕 “城市服务”发展定位,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充分挖掘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能力。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寻找和把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机遇,形成存量资产盘活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

  二是坚持创新赋能,助力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对标对表行业一流水平,深耕所处行业,加强科技创新,拓展发展思路,以科技为引领,促进科技创效,将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

  三是以管理提升为抓手,向管理要效益。大力推动“服务品牌打造行动、提质增效创收行动、解难破阻攻坚行动、创新协同发展行动”四个专项行动,巩固国企改革工作成果,持续深化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组织活力与动力,强化过程管控和执行监督,完善过程管控机制,推动降本增效工作切实落地,提升资源使用效能,实现有效管控,促进管理效益提升与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把握关键,落实好党建业务融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 组织落实好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大局大事,突出实干实效,做好组织保障、人才保障、制度保障,以实际行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践和工作成效。

  二、高效运作,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会议计划的管理,提高会议效率。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充分支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将依法履职,通过参加专题调研、实地考察、审查报告和报表资料、问询相关人员等方式,主动了解已发生和可能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评估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全面掌握公司运作情况,适时给予专业而可行的建议或意见。

  三、持续规范信息披露,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同时,严格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四、高度重视,抓好规范运作培训工作

  公司将邀请监管机构、相关中介机构的专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需求,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股份买卖与内幕交易防控的业务知识进行专题培训,不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单位管理人员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五、不断完善风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

  2023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全面贯彻落实各个监管部门关于开展风控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循上市公司基本规范,持续关注风险管理状况,积极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通过不断监督、持续改进,建立公司统一协调的风控管理体系,实现公司管控与战略发展目标,并在资本市场上增强企业可持续性与抗风险能力。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8 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监事职权,围绕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2022年工作计划,积极有效地开展监事会工作。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各项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采用通讯方式投票。公司5位监事出席了2022年所有监事会会议,通过通讯方式表决意见,完成了相关决议事项的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三)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掌握了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为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加强信息披露合规性,建立、健全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公司任务及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公司经营风险

  2022年,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1年度、2022年第一、三季度、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使公司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定期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各位监事分别结合自己的业务专长,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及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通过认真审阅公司审计部对各项业务和各部门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报告,加强对公司财务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审计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发挥督促作用,督促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有效性

  进一步完善与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机制,以日常会议监督为基础,积极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紧跟公司发展步伐,提高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二)维护公司利益,增强主动服务意识

  确保日常工作更加深入基层,做到务实、科学,细致、深入,如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时学习最新监管规则,对财务、法律、金融等方面为监事提供履职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参与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努力提高监督效率,不断提高全体监事的履职水平。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 月 28日

  

  关于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CAC证专字[2023]0236号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股份)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8日出具CAC证审字[2023] 015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渤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核查了由渤海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渤海股份编制了上述收入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收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渤海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渤海股份编制的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渤海股份编制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为了更好地理解渤海股份2022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渤海股份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华青女士、邢立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新玲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604,048.3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658,6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3,1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9:15至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出席。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将审议如下提案:

  ■

  2、以上提案详细内容见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3、上述提案中,提案8需以特别决议进行表决。

  4、上述提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325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授权委托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同意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任沛源

  电话号码:(010)89586598

  传真号码:(010)89586920

  电子邮箱:dongmi@bohai-water.com

  6、会议费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提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〇”;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05”,投票简称为“渤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全部监事均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无缺席情况。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文清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604,048.37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658,6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3,17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愿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本人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参与各项独立董事活动,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本人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出发,在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之后,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在平时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能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并查阅议案内容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15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9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2年7月4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20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6、2022年12月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于志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督促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谢谢。

  独立董事:龚国伟

  日期:2023年4月28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本人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参与各项独立董事活动,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本人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出发,在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之后,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在平时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能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并查阅议案内容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15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9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2年7月4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20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6、2022年12月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于志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督促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谢谢。

  独立董事:胡子谨

  日期:2023年4月28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本人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参与各项独立董事活动,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本人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出发,在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之后,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在平时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能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并查阅议案内容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15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9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2年7月4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20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6、2022年12月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于志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督促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谢谢。

  独立董事:汪斌

  日期:2023年4月28日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并且该专业团队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阅历,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龚国伟、胡子谨、汪斌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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