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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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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提案6、7、9、10、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提案6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提案11为特别决议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3年6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邮编:31001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西路52号浙江建投大厦。

  4、登记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莲军、张凯奇

  联系电话:0571-88057132

  传    真:0571-88052152

  电子邮箱:zjjtzq@cnzgc.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 52 号

  邮    编:31001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1

  2、投票简称:浙建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23年4月27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霞蓓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111.2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2.3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2.91亿元),营业收入985.35亿元,利润总额16.34亿元,净利润12.1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以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思想。贯彻二十大战略部署,坚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更好地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公司在总结、分析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和对市场环境研究判断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23年度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同时考虑了市场、政策以及其他因素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本着客观、稳健、慎重的原则对202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22,481.06万元,2022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122,481.06万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4月27日总股本1,081,340,098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216,268,019.6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13亿元的融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监事江建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投融资额度的议案》

  (一)2023年度投资计划额

  根据公司2023年度投资目标及任务安排,本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548,005万元。其中,股权投资计划额449,32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额98,683万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二)预计2023年度融资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本级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50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投融资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执行情况与2023年薪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的连贯性,提高审计效率,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待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备查文件: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 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29,993,638.23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29,993,638.23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429,993,638.2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42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2023年1-3月份的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或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3月31日的预付款项、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过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7,773,704.74元,具体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7,773,704.74元,导致公司2023年1-3月份利润总额增加57,773,704.7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5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融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融资需要,预计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内提供总额不超过204.13亿元的融资担保,其中预计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融资担保,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总额不超过4.13亿元的融资担保。

  上述额度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订融资担保协议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担保有关事宜。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担保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的融资担保中,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61.98亿元,预计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公司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38.02亿元;预计公司为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50.81亿元,预计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49.19亿元。上述融资担保类型及分项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能由于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在证监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融资担保额度内调剂额度并在年度内循环使用。被担保人名单见下表:

  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被担保人名单

  ■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参股的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以及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

  上述融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外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子公司浙江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材”)、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建”)计划为以下参股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按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融资担保,其中我方提供融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13亿元。

  被担保公司情况如下:

  (1)台州东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建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1MA2AKAGY60

  法定代表人:高立旦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汇金路21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楼梯销售;楼梯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水泥制品制造;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台州建材为浙江建材参股公司,浙江建材持股比例为42.50%,台州东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50%,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台州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台州建材经审计总资产94,939.00万元,净资产6,952.52万元,营业收入47,201.6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0.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68% ,流动负债总额87,798.98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台州建材资产总额93,497.19万元,净资产6,219.81万元,营业收入7,710.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3.35%,流动负债总额57,059.2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6,265万元。

  台州建材股东中,浙江建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台州建材不存在融资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台州建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宁波奉化交投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交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2J6U8X3R

  法定代表人:吴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弥勒大道8号105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奉化交建为浙江交建的参股公司,浙江交建持股比例为49.00%,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奉化交建经审计总资产15,336.16万元,净资4,242.97万元,营业收入6,766.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2.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33% ,流动负债总额11,093.19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奉化交建资产总额15,460.56万元,净资产4,395.40万元,营业收入3,377.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2.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57%,流动负债总额11,065.16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奉化交建股东中,浙江交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奉化交建不存在融资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奉化交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苍南县建投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南建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27MABRUJ170F

  法定代表人:陈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899号矿业科技大厦2幢1101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水力发电;公路管理与养护;人防工程设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经营;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苍南建投为浙江交建的参股公司,浙江交建持股比例为40.00%,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苍南建投经审计总资产7,115.96万元,净资产-200.5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2.82% ,流动负债总额7,316.46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苍南建投资产总额12,358.77万元,净资产-33.81万元,营业收入1,74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27%,流动负债总额12,392.59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预计年度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苍南建投股东中,浙江交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苍南建投不存在融资担保、诉讼仲裁等事项。苍南建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融资担保数量及逾期融资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签署的融资担保合同金额为154.82亿元,实际融资担保余额96.29亿元,无重大逾期融资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前景良好,提供融资担保的财务风险均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其战略发展方向、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2023 年度融资担保预计额度的事项,符合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审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6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基本情况

  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差错的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会计差错更正是为准确反映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以及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改革省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同行业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自2022年度起,工程施工劳务作业成本不再列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转入应付账款核算,同时更正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比较数据的列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023年度拟任项目合伙人李鹏,2002年1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19年,担任合伙人超过6年,在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行业、商贸流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证券从业经历超过12年,无兼职,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023年度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幸垚,2015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7年,担任高级项目经理超过2年,在建筑业、制造业、交通行业财务报表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证券从业经历超过2年,无兼职,2015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0个。

  2023年度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林,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2023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2023年度审计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时客观出具审计报告和鉴证意见,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职业道德。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延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审计业务合同。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投融资额度的公 告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未来投资发展需要,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投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计2023年度投资额度情况

  (一)2023年度投资计划额

  根据公司2023年度投资目标及任务安排,本年度公司计划投资总额为548,005万元。其中,股权投资计划额449,32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额98,683万元。上述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投资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述额度的投资计划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3年度投资计划,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投资总额。

  3、在不超出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之间的比例。

  二、公司预计2023年度融资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保证公司现金流充足,满足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公司本级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50亿元,具体计划如下:

  1、2023年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50亿,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PPP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按揭贷款、保理、信托贷款、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

  2023年,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可在内部对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进行调整。

  2、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选择信用良好、长久合作的战略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预计投融资计划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具体办理上述2023年度投融资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预案的具体内容

  ■

  2. 利润分配预案审议程序及合法性、合规性

  (1)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同意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该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符合公司实际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提醒所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及2022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022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本公司预计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1、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2、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后续的关联交易预计将谨慎预测,尽量缩小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系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顺应市场变化,对业务进行合理调整等原因造成,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应进一步提高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其他关联交易等方面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如下:

  ■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上述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顺序如下:

  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

  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交易流程规范透明,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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