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0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项坏账准备净增加9,664.0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预付款项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2022年,公司计提预付款项坏账准备13.17万元,因处置子公司等原因减少其他变动1,616.59万元,预付账款坏账准备净减少1,603.42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应收款项相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2022年,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5.34万元,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净增加125.34万元。

  (四)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

  2022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78.17万元,转销16,842.18万元,因处置子公司等原因减少其他变动2,364.6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净减少18,628.6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2022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2.07万元,因处置子公司等原因减少其他变动300.41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净增加91.66万元。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1.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2022年,公司因处置子公司等原因减少其他变动10,208.29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净减少10,208.29万元。

  三、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具体情况说明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无法收回部分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下属沈阳优尼斯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沈阳机床银丰铸造有限公司前期对沈阳中盛机床销售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存在应收债权,因款项收回较为困难,经与客户商谈,给予部分债权豁免,并收回剩余应收款项。公司对于豁免债权及对应资产减值准备予以核销,共核销应收账款原值79.83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9.83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共计6,810.74万元,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271.80万元,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2年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2,538.9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原值共计79.83万元,核销坏账准备79.83万元,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跟踪。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核销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变动及核销应收账款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18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710,65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94元,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96.4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953,213.89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9,046,782.57元,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833号),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入账募集资金金额1,491,999,996.46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含税额8,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88,685,196.5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5,076,727.31元(含利息收入1,761,927.43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2年第九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保荐人及商业银行能够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分别经公司2022年11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404,200,100.99元(含利息收入1,224,617.45元),其中定期存款350,000,000.00元、通知存款54,200,100.99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1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文”),根据财政部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根据财政部要求,“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施行上述财政部颁布的新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执行解释15号文、解释16号文对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2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2,102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7,370万元,预计关联交易总额139,472万元。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安丰收先生、张旭先生、付月朋先生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公司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

  (二)2022年度关联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采购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各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咨询公司采购丝杠、导轨、轴承等部件,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66,440万元;公司各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器柜、防护件、钣金件、刀架等部件,预计年度交易金额为20,107万元;公司各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大连机床采购卡盘、主轴,预计全年交易额为895万元;公司下属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机床研究院采购系统、联轴器,预计全年交易额为370万元。同时公司各子公司委托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维修、加工及运营服务,预计全年交易额为3,290万元;公司子公司委托通用技术机床研究院提供技术服务,预计全年金额为1,000万元。

  (二)关联销售情况介绍

  为拓宽公司销售渠道,公司子公司银丰铸造计划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大连机床、通用技术齐二机床、通用技术机床工程研究院、天津一机、通用技术昆明机床销售铸件,预计全年交易额分别为8,275万元、3,700万元、3,650万元、440万元、180万元、425万元;公司下属至刚主轴计划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销售配件,预计全年交易额为1,616万元;公司计划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通用技术齐二机床、通用技术咨询公司、轨道公司、通用技术哈量公司销售机床整机,预计全年交易额分别为3,198万元、2,795万元、13,274万元、8,708万元、354万元。公司下属公司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仓储等服务,预计年度金额为755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市场需求,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机床功能部件,此项交易有利于维持公司供应链条稳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及品牌影响力。公司向各关联公司销售铸件、主轴及机床整机,有助于公司拓宽销售渠道,有利于公司增强产品市场占有率。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对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这些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沈机股份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沈机股份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21

  关于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三年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23-2025年度。在租赁期限内,房屋、成品存放地及车位租赁单价不变,具体租赁金额根据每年度实际使用面积计算。

  2023年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屋、成品存放地及车位,需支付租赁金额约为1,547.08万元(含税)。

  为提高公司房产使用率,根据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将细河园区生产基地部分房屋出租给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收取租赁金额约为837.70万元(含税)。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与通用技术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安丰收先生、张旭先生、付月朋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关联人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8号

  法定代表人:安丰收

  注册资本:人民币276,293.1116万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数控机床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量服务,档案整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理,通用零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装卸搬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喷涂加工,淬火加工,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1478%。

  关联关系: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租赁情况介绍

  2023-2025年度房产租赁单价标准(含税,税率9%):房屋建筑物0.28元/㎡/天,成品存放地0.13元/㎡/天,办公楼地下停车位2,310元/位/年。2023年,公司需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房产租赁费用约为1,547.08万元(含税)。2023年度拟收取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租赁金额约为837.70万元(含税)。2024及2025年度根据实际使用面积,支付及收取租金。

  1.公司作为承租方,2023年度租赁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土地情况

  年度租赁费用明细表

  ■

  2.公司作为出租方,2023年度向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房屋建筑情况

  年度租赁收入明细表

  ■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均比照市场同类交易的价格进行定价,关联方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土地及房屋为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基本场所与必要条件。在经营稳健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与关联方进行公平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2023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采购3,529.48万元,关联销售2,234.70万元。

  七、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土地及房屋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基本场所与必要条件。此项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土地及房屋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基本场所与必要条件。此项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产的租赁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沈机股份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本次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公告编号:2023-2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二)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4月19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沈机”。

  2.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028.82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61,889.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5.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642.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1,105.9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7条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876.84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66,967.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331.9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649.4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9,762.39万元。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二)的相关规定,2022年4月19日起,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沈机”变更为“*ST沈机”。

  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2023年修订)及《深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按期披露了风险提示性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7,028.82万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61,889.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5.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642.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1,105.9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的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2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传达至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由海燕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22年度决算报告及2023年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决算报告及2023年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7.11亿元、-38.94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认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7.11亿元。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2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充分有效。综上,公司的内部控制从制度、执行、监督环节发挥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要求。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向通用技术集团、财务公司及环球租赁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额度2亿元、向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2.5亿元、向中国环球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授信额度0.51亿元,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以及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由海燕、王亚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应收账款的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由海燕、王亚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土地及房屋为两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基本场所与必要条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由海燕、王亚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2023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3-2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吴春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春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预算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吴春宇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吴春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吴春宇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吴春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吴春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