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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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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电话:0871-65625802

  传    真:0871-65633176

  联 系 人:程红梅、杨尚仙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03

  投票简称:云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15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士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2022年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规范、合法、有效,未发生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9、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权,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即本次的回购价格为1.54元/股。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17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0,594.38万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6,122.4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9,426.87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202.86万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9,426.87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讨论并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鉴于2022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已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出现亏损,短期内资金压力较大,为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性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持续平稳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慎讨论、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好自身经营业绩,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24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内动力”)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70,800,857股变更为1,970,650,857股。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减资公告”),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日同时披露减资公告。自减资公告披露期满45日后,若债权人无异议,上述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减资公告披露期满后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全部事宜。

  (四)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23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150,000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076%。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970,800,857股减至1,970,650,857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将本次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公示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独立董事苏红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年10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云南云内动力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公司实际控制人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昆明市国资委”)出具的《昆明市国资委关于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昆国资复〔2022〕225号)。昆明市国资委同意公司按所报《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5、2022年10月1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并于2022年10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9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4名激励对象授予5,053.92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截止2022年10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已完成了授予协议书的签订、员工缴款相关工作。2022年10月3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1610009号﹞,同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了股票授予登记和股票过户申请,2022年11月4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50,000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076%,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元/股,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2.40元/股。按照孰低原则,本次的回购价格为1.54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31,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970,800,857股变更为1,970,650,85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同时,不影响本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会计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本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公司股票市价(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截止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公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等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21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上述规定的生效时间即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 ,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三)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20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49,149,584.02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历史信用损失,并考虑2022年度的情况和前瞻性信息,作为计量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经测算,公司2022年度按照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160.91万元;同时,因考虑到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以及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2022年度按照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33.35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经考虑不同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后,公司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3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预付款项坏账损失的事项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预付款项按预计发生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经测算,公司2022年度合计计提预付款项坏账准备51.03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事项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

  响等因素。经测算,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547.85万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事项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本期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37.81万元。

  4、计提商誉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对收购深圳市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基于评估结果,公司2022年对收购深圳市铭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181.9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24,914.96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18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审众环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审计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在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内按质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有20余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兆龙,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有近16年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文政,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军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兆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文政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韦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兆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文政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审计费用预计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5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本期审计费用以市场询价综合考虑评定,较上期无较大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能恪尽职守,能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2)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出具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情况。

  (3)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前期工作情况等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并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审计),开展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5、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3—019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1、授信额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需求安排,为满足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授信对象:各商业银行以及其它金融机构。

  3、办理截至时间:2024年7月30日

  4、使用方向: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5、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流动资金借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包含应收账款、票据质押融资)、项目贷款等业务。

  6、授权给控股(全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子公司每次申办授信额度内的相关业务时,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子公司董事会办理,并需获得子公司董事长出具的相应单项授权委托书。

  二、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由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质押、信用证融资、供应链融资和开具保函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合理使用间接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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