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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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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二)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2、截至2022年5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62,809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3、截至2022年5月27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53,009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624%,至此公司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2022年7月19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合计售出的股票数量为1,727,01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6%,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并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批股票锁定期于2022年7月6日届满,解锁日期为2022年7月7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共749,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集泰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7.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2022-076、2022-083);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894,989股已于2022年11月15日完成非交易过户,过户股份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四)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038);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6月9日上市流通,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8人,解除限售的股份为70.6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公司为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向部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提供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2022-030);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5,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符合条件的公司经销商与银行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公司经销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六)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事项

  1、2022年6月10日至7月1日期间,公司股票交易多次异常波动。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2022-045、2022-046、2022-053)。

  2、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关注函中所关注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并作出完整、准确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七)公司重大对外投资相关进展事项

  1、公司于2021年10月28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计划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2、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于2022年1月17日以人民币3,937万元竞得编号为庆自然出字﹝2021﹞06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安徽集泰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于2022年1月17日以人民币7,788万元竞得编号为庆自然出字〔2021〕06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3、安徽集泰及安庆诚泰分别取得了由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皖(2022)安庆市不动产权第0006094号和第000609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发出补充议案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榛夫先生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孙仲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公司内部治理运作规范,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公司生产经营健康有序。

  公司独立董事徐松林先生、吴战篪先生及唐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邹珍凡先生根据2022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向董事会作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22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3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72,412,643.61元。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72,752,45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1,090,406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71,662,046股,因此拟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为18,583,102.3元(含税)。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合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

  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83.85万元,拟进行核销资产合计865.20万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4.87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2023年度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编制了《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职责,编制的《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客观、真实、公正地披露了公司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2022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结束后由薪酬委员会商讨确定考核结果并交由公司人力发放绩效薪酬;

  (3)上述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构成仅为基本年薪,不包括绩效薪酬;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

  (2)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相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绩效薪酬将在年度结束后由薪酬委员会商讨确定考核结果并交由公司人力发放绩效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孙仲华先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本议案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报告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制定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项目投资效益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情况及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中介机构相关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3-028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发出补充议案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3、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22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并表示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呈现了公司2022年全年的生产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执行力予以肯定,并将继续支持本届董事会,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利益,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以2022年度经审计的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3年市场营销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172,412,643.61元。

  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目前公司总股本为372,752,452股,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数1,090,406股后,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371,662,046股,因此拟派发现金股利的总金额为18,583,102.3元(含税)。

  自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的总额。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

  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83.85万元,拟进行核销资产合计865.20万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4.87万元。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2023年度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预计薪酬(津贴)情况如下:

  ■

  2023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有关说明:

  1、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津贴)方案根据《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全体监事认为:2023年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过该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制定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13、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的项目投资效益分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情况及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3-034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3-03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

  经测试,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83.85万元,拟进行核销资产合计865.20万元;2023年一季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4.87万元。

  一、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2年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并核销部分资产。

  (二)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损失1,752.59万元,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值、在建工程减值的资产减值损失31.26万元。拟核销资产865.20万元。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7,838,547.70元,明细如下表:

  ■

  2、2022年度公司拟进行核销资产合计8,651,997.66元,明细如下表:

  ■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838,547.70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8,440,218.58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

  (四)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838,547.70元,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7,838,547.70元。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2、2022年度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核销的各项资产共计8,651,997.66元,本次核销影响公司2022年度利润共计1,419,252.93元。

  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二、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二)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2023年一季度公司拟计提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261.54万元,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3.33万元。

  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023年一季度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948,650.15元,明细如下表:

  ■

  (三)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48,650.15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一季度利润总额2,948,650.15元。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中反映。

  2023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3、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单项计提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租赁保证金等无显著回收风险的款项划分为性质组合,根据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按照客户类型对应的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本公司以此类应收票据预计存续期的历史违约损失率为基础,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2、对于非经营类低风险业务形成的应收票据根据业务性质单独计提减值。

  (四)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五)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的合同资产是指满足合同资产确认条件的保证类质保金,质保金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类似于应收款项,但合同资产还存在其他履约风险,而其他履约风险不在信用减值损失考虑范围之内。在计量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损失时,先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算与该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得出该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特征类似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与各账龄内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之和,作为组合内合同资产的资产减值损失率。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该组合合同资产余额之和乘以组合内合同资产资产减值损失率。

  (六)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的说明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清查结果,对已确认无法回收的应收款项和已确认无法使用的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核销。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依据充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表因此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2年度和2023年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有关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及核销资产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3-03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12月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5)首席合伙人:邱靖之

  (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7)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有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天职国际广州分所(以下简称“广州分所”)具体承办。广州分所于2011年成立,负责人为韩雁光。广州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水荫路115号天溢大厦五层508、509、510房。广州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颜艳飞,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勤,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阮铭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阮铭华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颜艳飞、张小勤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定价原则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审计费用

  2022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较上一期增加15万元,增加的审计费用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2023年度审计费用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受聘期间,该所谨遵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一致性、连续性及稳定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执照和联系方式;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同花顺路演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办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以使用电脑端登陆同花顺路演平台,进入集泰股份路演厅(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05065)或使用同花顺手机炒股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邹珍凡先生、独立董事吴战篪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罗鸿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吴珈宜女士、副总经理兼研发技术总监胡亚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7:00前通过上述方式提前进入集泰股份路演厅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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