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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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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7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19年开始为华依科技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思薇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2022年年报审计费用为86万元(含内控审计)。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的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70号文核准,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1.12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3.98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3,500.00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2,114.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389.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832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年度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987,895.70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差异系尚未支付发行费用及农商行款项误划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10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1)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

  (2)项目实施主体调整情况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四、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依科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故公司对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减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取消智能测试设备扩能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维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资金不变,不存在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黄大庆、秦立罡、潘旻、申洪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联系电话:021-61051366

  联系人:沈晓枫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

  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人民币

  ■

  注:因4月账务尚未结账,为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2023年1-3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REILHOFER KG是一家拥有30余年发展历史的德国企业,其专注于对电驱动部件、内燃机、变速箱、电动机等动力系统零部件进行声学诊断,以测试相关零部件的噪声振动性能。REILHOFER KG的主营产品为振动分析仪,可应用于零部件的早期故障检测(研发阶段)和下线质量检测(生产阶段)领域。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REILHOFER KG是华依科技控股子公司霍塔浩福之少数股东,其持有霍塔浩福10%的股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

  公司将与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将与关联方保持持续的关联交易。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上海霍塔浩福自动化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塔浩福”)、特斯科(上海)机电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科”)、上海华依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检测”)、上海华依汽车混合动力系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混动”)、上海华依动力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动力”)、上海华依智造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智造”)、上海华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新智能”)、天津华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依检测”)、华依科技(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科技德国”)。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2亿元,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审批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136.53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其子公司,故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担保对象也未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授权董事长励寅先生或励寅先生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决定每一笔授信或担保的具体事宜及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霍塔浩福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T3910室

  3、法定代表人:励寅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5月9日

  6、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集成电路、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业务,变速箱测试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REILHOFER KG持有其10%股权。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特斯科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48幢3层301室

  3、法定代表人:潘旻

  4、注册资本:618.6855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3月27日

  6、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测试设备、机电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五金交电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华依检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6999号25幢

  3、法定代表人:潘旻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2日

  6、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华依混动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园大路69号1幢A区

  3、法定代表人:汪彤

  4、注册资本: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8年2月2日

  6、经营范围:从事汽车混合动力系统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机电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华依动力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185号1层J3330室

  3、法定代表人:汪彤

  4、注册资本:2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4月16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加工;智能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 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华依智造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博学路1288号7幢

  3、法定代表人:陈伟

  4、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6年8月1日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七)华依新智能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4幢J

  3、法定代表人:汪彤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1月6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八)天津华依检测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纬路22号7-4189

  3、法定代表人:张猛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3年2月21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无,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九)华依科技德国

  1、企业类型:GmbH

  2、注册地址:Zugspitzstra?e 5–85757 Karlsfeld–Germany

  3、法定代表人:励寅 Li Yin

  4、注册资本:十万欧元整

  5、成立日期:2022年8月24日

  6、经营范围:汽车工业与相关行业的测试服务、设备销售、技术咨询、技术研发和认证服务

  7、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100%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是基于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事项经过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136.53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64%和30.11%;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文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5,452,965.3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在途物资等。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346,156.95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106,808.42元。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较上期增长,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相应计提的坏账损失较大所致。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5,452,965.37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22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5,452,965.3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3日(星期三)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w-ibed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励寅

  董事会秘书:沈晓枫

  财务总监:潘旻

  独立董事:崔承刚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03日(星期三)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w-ibed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沈晓枫

  电话:021-61051366

  邮箱:investor@w-ibed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889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77,600股,占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2,844,774股的0.24%。

  (3)首次授予价格:8.49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4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人数:16人。

  (5)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公司2022-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同时考核2022-2024年研发项目产业化指标(B),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系数(X)、(Y)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5日,以8.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177,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6)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89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长励寅为本激励计划的原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首次授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合计1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4,889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对于部分已获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归属14,889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89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2月15日。

  (二)本次实际归属数量:14,889股。

  (三)本次实际归属人数:14人。

  (四)本次授予价格:8.49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首次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5日,以8.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名激励对象授予177,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6、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34)。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30%,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5,952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良好”,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待改进”,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19股;

  3、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40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871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2,871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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