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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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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3月31日,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铜官石油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7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湖南和顺物流有限公司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铜官石油会同信达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4,681.9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将“和顺智慧油联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的余额用于公司募投项目“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同时对“长沙铜官油库建设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和顺石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顺石油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兴源创(688001.SH)、斯迪克(300806.SZ)、中泰证券(600918.SH)、安科生物(300009.SZ)、江河集团(601886.SH)、聚灿光电(3007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君实生物(688180.SH)、恒立液压(601100.SH)、卫宁健康(30025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过往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一直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计并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上网附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3、 《和顺石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与预算审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15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8,789,383.48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94,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830,400股,以170,563,6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34,112,720.0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9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52,730,854.2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将该回购金额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合计86,843,574.26元,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3.86%。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也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 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公告编号:2023-016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委托理财概况

  1、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2、 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委托理财产品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本次暂无,公司及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若有进展,将另行公告具体情况。

  4、 委托理财期限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1、 独立董事意见

  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 上网公告附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备查文件

  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公告编号:2023-01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2023年度资金计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综合授信总额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相关手续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各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万元(含7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有效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一、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概况

  1、 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 资金来源

  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

  二、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已完成赎回的理财产品

  ■

  2、 正在执行中的理财产品

  ■

  三、 关于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2、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20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是风险低、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有效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七、 公司及子公司委托理财概况

  3、 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资金来源1.1 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2 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1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8万股,发行价格为27.7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7,630,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6,855,814.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0,774,385.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3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八、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467.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4,681.9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464.3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859.87万元。(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20号结息,次日利息到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的具体情况如下:

  3、 已完成赎回的理财产品

  ■

  4、 正在执行中的理财产品

  无

  九、 关于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6、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7、 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8、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9、 董事会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10、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十一、 风险提示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十二、 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3证券简称:和顺石油公告编号:2023-021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更新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如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同时,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执行解释第15号的前述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鼓励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两项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执行解释第16号的前述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3-022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9日

  至2023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同时,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登记时间:2023 年 5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8号和顺大厦四楼。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法务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曾跃、舒来

  电话:0731-89708656

  传真:0731-85285151

  邮箱:zengyue@hnhsjt.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 58 号和顺大厦

  邮编:410016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达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53证券简称:和顺石油公告编号:2023-023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6月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engyue@hnhsj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下午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忠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

  公司财务总监:余美玲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曾跃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 投资者可在2023年6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至6月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engyue@hnhsj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方式

  (一)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二) 联系电话:0731-89708656

  (三) 电子邮箱:zengyue@hnhsjt.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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