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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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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文件,根据登记机关的要求,在不改变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相关文件进行部分调整、修改和补充,以满足登记机关的要求。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后,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及《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上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及《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的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85证券简称:康希诺公告编号:2023-02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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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6号天津东凯悦酒店一层悦府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0日

  至2023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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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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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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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其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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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

  2、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或者前述人员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5、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6、登记时间:2023年5月26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7、登记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邮编:300457

  电话:022-58213766

  邮箱:ir@cansinotech.com

  联系人:孙畅、周靖芸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cansinotech.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202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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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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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2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博迈(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创投”)与天津千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千汐”)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元希海河(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希海河基金”),重点投资疫苗等生物医药领域的上游产业链和创新技术平台的天使轮之后的投资标的。本次投资设立的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上限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4,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约28%,公司全资子公司博迈创投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约0.40%,天津千汐投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约1.60%。上述事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近日,元希海河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相关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元希海河(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苏州金沙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分行

  备案编码:SZZ646

  备案日期:2023年4月28日

  公司将根据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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