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融资对比期初增加332.44万元,同比增长44.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对比期初减少4,482.59万元,同比减少34.2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货物入库使得预付账款的减少;
3、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066.36万元,同比增长463.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设备采购款;
4、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对比期初减少2,987.90万元,同比减少63.1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5、报告期内,应交税费对比期初减少1,196.85万元,同比减少49.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完成税款的缴纳;
6、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上年同期增加2,897.91万元,同比增长71.3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上年同期减少2,245.39万元,同比减少200.80%,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有对外投资的收回,本报告期没有;
8、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上年同期减少3,195.54万元,同比减少205.14%,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归还银行贷款。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栗延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菊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菊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栗延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菊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菊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贾春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全体监事会成员均到会,符合法定要求。
与会监事讨论了下列议题,并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经过充分的讨论,与会监事一致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通过网址https://eseb.cn/14ddkfQa59K;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录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贾春琳先生、独立董事樊小刚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肖薇女士、财务总监许菊平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具体内容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②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五)决议的有效期
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披露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定,定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登记时间9:00-12:00;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10-67871609;
2.传真:010-52249811;
3.联系人:肖薇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99”,投票简称为“盛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时00分,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