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64.57%,主要是本期公司购买的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61.55%,主要是本期公司偏光膜三期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35.16%,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4.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75.59%,主要是本期公司减少票据结算方式进行采购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31.51%,主要是本期公司支付上年绩效工资所致;
6.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37.00%,主要是本期公司应交增值税和所得税较期初减少所致;
7.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同比减少122.19%,主要是本期公司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8.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42.17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加63.43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10.88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支净额同比增加54.43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其他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37.86%,主要是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减少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7.46%,主要是本期公司对联营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减少70.12%,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收到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缴纳后返还所致;
15.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95.01%,主要是本期公司已缴增值税和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60.46%,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78.15%,主要是本期公司到期赎回和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70.28%,主要是本期公司根据融资市场成本变化调整筹资结构,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18.年初至报告期末,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7.10%,主要是由于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的保证金变动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为了满足纬达光电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在佛塑三水工业园投资新建厂房及土建配套工程。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将厂房及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除外)租赁给纬达光电三期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工程施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
2022年7月8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议案》。本项目作为纬达光电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所需资金通过募集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纬达光电自筹解决。2022年12月27日,纬达光电在北交所成功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841.4051万股,募集资金32,728.7715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532.9822万元,用于偏光膜三期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纬达光电自筹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生产线设备采购工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征收公司部分土地和房屋事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22日出具“佛禅房征决告〔2022〕第 9 号”《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了顺利实施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公司下属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的经营场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站前路26号,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纳入此次征收范围。目前经纬分公司正在抓紧时间物色新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商讨具体补偿方案,共同推进经纬分公司搬迁等各项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征收补偿协议,尚无法判断后续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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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镜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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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 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镜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唐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杏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镜和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20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强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决定对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审计监察委员会:肖继辉、周荣、李震东,召集人:肖继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肖继辉、周荣、李震东,召集人:肖继辉
预算管理委员会:马平三、王磊、肖继辉,召集人:马平三
提名委员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情况,制订《公司2023年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22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出租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租赁标的),总出租面积为4,123.87平方米。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3月6日,公司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招租。至挂牌截止日,征集到一家合格的意向方陈树南先生(以下简称承租方)。公司拟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租赁标的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租赁期限为10年,预计总租金约1,600万元(含税)。
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陈树南
身份证号码:4412231976********
住所:广东省广宁县
经查询,承租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与承租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物业: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85号、87号及后座的物业及附属设施。
2.租赁面积:4,123.87平方米。
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4.租金及支付安排
(1)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承租方于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公司支付。
(2)在合同期内,设装修免租期六个月(即自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租金从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10%。租赁标的起始租金为12.37161万元/月(含税)。预计合同总租金约1,600万元(含税)。
承租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支付当月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如逾期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按拖欠天数乘以欠缴金额总额的5%。支付滞纳金。
4.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5.合同生效
自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以委托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出租自有物业,租金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法规政策变更或交易对方履约能力降低,则存在不能继续履约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