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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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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66.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80.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984.8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晶晶召集和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9,067,573.78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0,803,127.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831,30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454,329.9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2,479,025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831,303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9,310,328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目前整体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平衡业务发展与股东合理回报的前提下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上述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有利于提升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并优化现有的股权分布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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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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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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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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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8.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9万元(含税),合计74.2万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审计收费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天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要求。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事项已经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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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6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07,82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9.19元,共计募集资金575,907,960.94元,坐扣承销费用40,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5,907,960.94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法定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29,854,295.67(不含税)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6,053,665.2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11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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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0〕10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五一嘉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一嘉峪”)于2022年12月28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永信火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火眼”)于2022年12月2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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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

  永信至诚于2022年11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五一嘉峪为所有募投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增加永信火眼为“安全管控与蜜罐研究与开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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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五一嘉峪及永信火眼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永信至诚于2022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五一嘉峪进行增资,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永信火眼进行增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信至诚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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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8股。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22,479,025股,总股本将由46,831,303股变更为69,310,32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6,831,303元变更为69,310,328元。最终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2,479,025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831,303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9,310,328股。

  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中文名称“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Beijing Integrity Technology Co., Ltd.”变更为“Integrity Technology GroupInc.”。公司股票简称及公司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和名称并对《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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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的部分将做相应修改。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将一并做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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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郑斐斐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郑斐斐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郑斐斐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其在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郑斐斐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研究开发、部门运营管理以及生产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郑斐斐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郑斐斐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郑斐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郑斐斐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郑斐斐先生,男,1986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09年9月,任职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支持工程师、项目经理;2009年10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营经理、产品经理;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职于北京易驾易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e代驾),担任产品架构师;2015年12月至2022年2月,担任公司i春秋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2月起转为支持公司战略项目。

  (二)股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斐斐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斐斐先生通过北京信安春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99%。

  郑斐斐先生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及其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三)参加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斐斐先生不存在参与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的情况。郑斐斐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正常开展。

  (四)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郑斐斐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包括竞业禁止条款)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郑斐斐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离职后未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郑斐斐先生存在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条款等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业务发展,已培养了一支高效、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并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技术平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研发和技术人员218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达48.12%。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不断引进技术人才,丰富公司人才储备,优化人员素质结构,提高研发业务团队的整体实力,公司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郑斐斐先生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离职情况,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郑斐斐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降低公司的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郑斐斐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2日

  至2023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4、5、6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3、4、5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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