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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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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1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3年1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2023年1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前次到期后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湖北仙桃与江西分宜电站清理处置

  2023年2月27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湖北仙桃中长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分宜中长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处置事宜。

  5、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期权数量

  2023年2月27日,根据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1,034.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13.34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6、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

  2023年2月27日,根据公司2020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424名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数量预计为2,038.32万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6.547元/份,注销因2021年度绩效考核未达到要求导致无法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71.72万份。

  7、向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出租房屋事宜

  2023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就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A座部分楼层租赁事宜签署相关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年。

  8、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2023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33,800万元。

  9、报告期内获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1)2023年1月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壹年。

  (2)2023年1月5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亿元,期限壹年。

  (3)2023年1月9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壹年。

  (4)2023年1月11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4亿元,期限壹年。

  (5)2023年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授信业务额度人民币16亿元,期限叁年。

  (6)2023年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亿元,期限叁年。

  (7)2023年2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叁年。

  (8)2023年3月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8亿元,期限叁年。

  (9)2023年3月15日,公司与中行高新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叁年。

  (10)2023年3月1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华侨城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叁年。

  (11)2023年3月17日,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亿元,期限壹年。

  (12)2023年3月20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9亿元,期限叁年。

  (13)2023年1月12日,中原电子信息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方式为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壹年。

  (14)2023年3月9日,中原电子信息与中电财务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壹年。

  (15)2023年3月22日,中原电子信息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中原电子担保的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293.80万元,期限叁个月。

  (16)2023年1月18日,圣非凡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贰年。

  (17)2023年2月26日,湖南长城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期限叁年。

  (18)2023年2月23日,湖南长城与中国建设银行株洲城西支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信用担保方式获得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叁年。

  (19)2023年2月7日,长城香港与华侨永亨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得授信额度港币6,000万元,期限壹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徐建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徐建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金娣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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