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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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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任永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寅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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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2023年1月1日起,根据该解释执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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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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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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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第一季度本集团经营情况简要分析

  2023年第一季度,国际油运市场整体表现强劲。1月VLCC运价随着市场货盘阶段性的冷清逐步从高点回落。自2月起,中国原油进口需求显著复苏,叠加美湾出口集中释放,长航线的增加驱动了VLCC市场的供需平衡收紧,运价大幅反弹。根据波罗的海交易所数据,超大型油轮(VLCC)中东-中国航线(TD3C)平均日收益于3月一度突破至约10万美元/天的高点,直至月末运价有所回调;2023年1-3月,市场VLCC TD3C 平均日收益为46,967美元/天。

  根据克拉克森数据,2023年1-3月,全球VLCC共交付11艘,没有出现拆解以及下新造船订单的行为。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全球共有895艘VLCC,新船订单仅17艘。全球VLCC船队仍呈现出老龄化以及订单占比低的情况。

  2023年1-3月,本集团油轮运力投入185,402万吨天,同比减少10.9%;运输量(不含期租)4,296万吨,同比减少6.1%;运输周转量(不含期租)1,405.7亿吨海里,同比减少4.7%。

  2023年1-3月,本集团油轮板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2亿元,同比增长64.2%;发生营业成本人民币37亿元,同比增长18.1%;毛利率28.9%,同比增加27.7个百分点;其中,外贸油运业务实现毛利人民币12.2亿元,同比增长428%;内贸油运业务实现毛利人民币2.8亿元,同比下降31%。

  2023年1-3月,本集团LNG运输业务贡献归母净利润人民币1.98亿元,同比增长1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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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任永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超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寅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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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任永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超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寅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任永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超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寅生

  (一)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3-014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大连中远海运大厦和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永强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实到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发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及处置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投资及处置计划。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上海LNG投资中石化LNG运输项目3艘LNG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LNG”)参与投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石化”)LNG 运输项目3艘 LNG 船,项目总投资约7.6亿美元,具体如下:

  1. 本公司向上海 LNG 增资约 9,920 万美元(以等值人民币增资,具体增资金额以实际增资时汇率为准),用以解决上海 LNG的投资资金来源;

  2. 上海 LNG 以现有投资平台,在香港新设3家单船公司;

  3. 由3家单船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在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建造3艘17.5万方LNG运输船舶;

  4.由新设的3家香港单船公司与租船人中石化签署租船合同。

  本项目3艘LNG运输船舶主要服务于中石化的长期运输需求,符合国家战略和本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利于深化央企间战略合作,根据本集团内部测算及评估,本次投资3艘LNG运输船舶项目经济可行、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本集团的抗周期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该项目有待有权机关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布阶段性进展公告(如需),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审计项目计划。

  表决情况:8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声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声明》,并同意发布公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声明》,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声明》。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寰宇公司向海南公司转让2艘LR1油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将全资子公司寰宇船务企业有限公司下属单船公司持有的“连杨湖”、“连杉湖”2 艘 LR1 型油轮转让给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船舶账面净值确定。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3-01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的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2023年1月1日起,根据该解释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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