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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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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
公开征求意见
● 本报记者 王宇露

  ● 本报记者 王宇露

  

  为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规范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起草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2023年4月28日,中基协就《运作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运作指引》共32条,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投资、运作管理等环节提出规范要求。募集要求方面,明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初始募集及存续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强化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规范申赎管理,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赎频率不得高于每月一次;明确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者不少于6个月的份额锁定期安排;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审慎设置预警线、止损线及触发后的相关安排。

  投资要求方面,提出以组合投资为核心的基本投资管理要求,要求投资单一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等;禁止多层嵌套;明确同一实控人控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自有基金、管理的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担任投资顾问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合计持有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重申、明确规范债券投资行为,要求分散投资,促进规范运作;明确私募基金应当以风险管理、资产配置为目标开展衍生品交易等。

  运作管理要求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流动性管理、信息披露及信息报送要求;压实托管人投资监督责任等。

  《运作指引》施行后,新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运作指引》要求执行。同时为减少新老基金的套利空间,对存量基金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差异化整改要求,并对重点条款的整改给予充分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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