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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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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江来技术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江来技术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8、关联方名称:哈萨克斯坦Allur集团公司(简称“哈萨克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安德烈·谢尔盖耶维奇·拉夫连齐耶夫

  注册资本:9,260万元坚戈

  注册地址:哈萨克斯坦科斯塔奈州科斯塔奈市工业街41号

  经营范围:汽车和乘用车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总资产302,010.56万元,净资产11,533.7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9,997.94万元,实现净利润13,113.74万元。

  主要股东:中机江淮荷兰汽车有限公司持股51%,安德烈·谢尔盖耶维奇·拉夫连齐耶夫持股27.48%,蔡先生16.52%、DBK银行5%。

  关联关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鹏2022年1-6月兼任哈萨克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哈萨克公司与本公司为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生产协作主体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

  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若无市场价格参考,则根据产品特性,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

  结算方式:由本协议双方按月结算;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在签订具体购销合同时,根据产品特性和各自的结算政策进行具体约定;

  协议生效时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争议解决:协议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业务影响

  鉴于汽车行业专业化生产的特点,利用稳定、专业化的配套体系,在保证采购配件质量水平的前提下,可以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生产成本和经营费用。因此,本关联交易将有利于本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公司进一步培育核心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 2023-01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公司对子公司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被担保人系本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被担保人系安凯客车的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客车”);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被担保人系购买安凯客车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客户。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对子公司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2023预计担保最高额度为7,700.00万元。截止2022年底,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900万元;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拟预计2023年担保发生额不超过90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60亿元。截止2022年底,江淮担保已实际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6,547.60万元;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江淮客车在银行及银行分支机构的授信提供担保,2023年拟预计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22年底,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920.8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在2023年度为购买其汽车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截止2022年底,安凯客车已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19,813.61万元。因客户按揭逾期安凯客车预付回购款金额为20,019.95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12,105.75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对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担保:为满足子公司安凯客车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需要,补充其流动资金,增强其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江淮汽车拟向安凯客车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2023年拟预计担保最高额度7,700.00万元。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为提升公司产业链体系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为经销商库存融资及终端客户按揭贷款提供担保,以拓宽经销商融资渠道,提升终端产品竞争力,降低融资成本;2023年预计担保发生额不超过90亿元,担保余额不超过60亿元。其中江淮汽车对购买本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汽车产品承担见证见车回购责任。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为保证安凯客车子公司江淮客车贸易及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安凯客车为其在银行及银行分支机构的授信提供担保,2023年拟预计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回购担保:为促进客车业务发展,加快销售资金结算速度,安凯客车拟在2023年度为购买其汽车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机构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淮汽车及子公司江淮担保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2023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中《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2023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还需经安凯客车股东大会批准。对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对担保总额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后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葛淝路1号

  注册资本:73,332.9168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持股25.20%。

  经营范围:客车、底盘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设计、维修、咨询试验;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以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房产、设备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期末资产总额337,000.09万元,负债总额329,242.64万元,净资产7,757.45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48,799.2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5,747.95万元,实现净利润-25,877.77万元。

  (二)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花园大道23号

  注册资本:10,368万元

  法定代表人:查保应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客车及配件制造、销售,汽车、农用车改装,汽车技术开发、产品研制,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子公司,安凯客车持有其60.81%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江淮客车期末资产总额46,152.97万元,负债总额35,926.38万元,净资产10,226.5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4,982.74万元,实现净利润-4,249.91万元(本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订担保合同,具体发生的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本次担保的有效期:本公司对安凯客车取得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有效期由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有效期由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的汽车回购担保以及安凯客车对其子公司江淮客车授信提供的担保,有效期由安凯客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

  (1)本次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安凯客车为其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安凯客车子公司,担保风险较低,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可以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

  (2)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为终端客户按揭贷款及为相关产业链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不仅可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相关业务的拓展,还可以提升公司产业链体系的整体竞争力。为控制担保风险,江淮担保和相关合作银行须对客户进行严格的信用审查。江淮担保依托江淮汽车管理优势,对经销商进行自主评级、自主授信,采用合格证质押、固定资产抵押等多种形式进行风险管控;对江淮主流供应商开展业务合作,采用应收账款质押、股东反担保、固定资产抵押等形式进行风险管控;对终端车辆按揭业务,稳步推进代理制,在推进经销商对终端用户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按揭业务基础上,积极尝试推进自主承担风险的市场化按揭业务。因此该对外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为解决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通过和银行或租赁公司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在办理按揭付款业务时,客户需将贷款所购买的车辆抵押于银行或租赁公司,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对其所抵押车辆负有汽车回购责任,有利于促进其客车的销售。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派出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其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能够满足该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对终端客户按揭贷款买车及上下游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能够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底,公司及子公司江淮担保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94,468.4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8.9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820.8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75%。公司子公司江淮担保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12,105.75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3-017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0,079,09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6,74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009.25万元(含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449,734.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8月10日出具的会验字[2016]437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6,487.3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487.35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9,031.17万元(含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265,588.70万元);(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797.6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5,316.1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5,583.9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2.53万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97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90,697,67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069.5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3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1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230Z025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1年12月16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0,000.00万元;(2)直接补充流动资金78,131.8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198,131.8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201.4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6年8月22日,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安徽星瑞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3800000406);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10188000154396),在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33442610300000729)。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年12月1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及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0529200335843)。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130201053800000406户已于2023年1月13日注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76710188000154396户已于2023年1月6日注销,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20000233442610300000729户已于2023年2月3日注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1302010529200335843户已于2022年5月13日注销。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9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487.35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鉴证并出具会专字(2016)第4624号 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0,000.00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30Z3040号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具体变更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江淮汽车202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淮汽车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淮汽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表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 2023-01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结束冷却期重新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002014)、国力股份(688103)、黄山旅游(600054)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宗志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礼文,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0年11月离职,2022年9月重新在容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000630.SZ)、铜冠铜箔(301217.SZ)、芯瑞达(0029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廖传宝、签字注册会计师宗志迅、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礼文、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240万元左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提交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制度要求。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八届九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3-020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 2023-021

  江淮汽车关于子公司安凯客车

  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安凯客车拟在2023年度为购买安凯客车汽车产品而申请中安汽车租赁公司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促进公司子公司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客车”)业务发展,加快安凯客车销售资金结算速度,安凯客车拟与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合作。为符合中安汽车租赁公司审核通过的客户的融资需求,根据中安汽车租赁公司的要求,在相关合同约定的特定条件下安凯客车回购车辆或提供其他担保措施。业务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

  中安汽车租赁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39%股权,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王兵先生兼任中安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因此构成关联关系,安凯客车与中安汽车租赁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王兵先生兼任中安汽车租赁公司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安徽中安汽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66号基金大厦

  法定代表人:程刚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经营范围:汽车及相关产品的融资租赁业务;其他融资租赁业务;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5,693.21万元,负债总额51,342.51万元,净资产104,350.6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940.51万元,实现净利润3,177.24万元。

  2、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葛淝路1号

  法定代表人:戴茂方

  注册资本:733,329,168元

  财务状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37,000.09万元,负债总额329,242.64万元,净资产7,757.4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8,799.2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5,747.95万元,实现净利润-25,877.77万元。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安凯客车拟在2023年度为购买其安凯客车汽车产品而申请中安汽车租赁公司按揭贷款的客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汽车回购担保。本次关联交易有效期为安凯客车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安凯客车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做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安凯客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所采取的模式,是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客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确保安凯客车的长期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交易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安凯客车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议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意见如下:安凯客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所采取的模式,是国内目前普遍采用的客车按揭贷款方式,该项业务的实施能够有效拉动销售收入的增长,确保安凯客车的长期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安凯客车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安凯客车为汽车按揭贷款客户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19,813.6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45%,因客户按揭逾期安凯客车预付回购款金额为20,019.95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3-02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19已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3、4、5、15、16已经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分别刊登在2023年4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级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名称:江淮汽车         编号:2023-01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1、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 2023-01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该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在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德”)存款,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审议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本公司董事长项兴初先生,因关联人兼职履行了回避义务。该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在瑞福德存款,利率依据国家政策确定,不仅可以更好的支持瑞福德业务发展,保证其资金来源稳定,还可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

  主要股东:本公司持股50%,桑坦德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持股50%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A2栋17层(1702、1703、1704)、18层、19层

  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主要财务状况:2022年末资产总额150.22亿元,净资产35.99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4亿元,实现净利润4.0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长项兴初先生兼任瑞福德董事长,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张立春先生兼任瑞福德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瑞福德系本公司合营企业,主要提供个人购车贷款业务,也为部分优质经销商提供贷款业务,该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实现了快速发展,发展前景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与瑞福德将签订具体的协议,能够有效保障瑞福德按约定还款付息。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交易内容:2023年公司将在瑞福德进行存款,存款期限不超过1年;

  交易价格:利率依据国家政策,双方根据市场资金利率水平确定;

  结算方式: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双方按照具体存款协议约定执行;

  争议解决:协议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仅可以大大增加合营企业瑞福德的资金来源,支持瑞福德业务发展,同时也可以促进公司产品终端销售,增加公司利息收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共计83,376.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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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值测试的方法及会计处理

  (一)应收款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客户类型、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相关应收款项的减值准备。

  公司2022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3,871.38万元,转回3,194.86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15,329.19万元,转回3,194.8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8,701.03万元。

  (二)存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042.83万元。

  (三)合同资产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9,872.05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202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30.75万元。

  (五)固定资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2022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581.84万元。

  (六)无形资产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2022年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9,484.63万元。

  (七)开发支出

  公司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开发支出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公司2022年度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18,687.41万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此次资产减值事项已经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和八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3,376.03万元计入2022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83,376.03万元。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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